鲍富莱蒙王子的妃子,原为比利时人,因与鲍富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欲离婚与一罗马尼亚人结婚,但当时法国的法律不准离婚(一八八四年以前),她便只身移居德国并归化为德国人,随即在德国获得离婚判决,然后在柏林与罗马尼亚的比贝斯哥王子结婚。
鲍富莱蒙遂申请法院宣告其妻加入德国国籍及离婚、再婚均属无效。
法国最高法院认为,依照法国法,离婚虽然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但鲍富莱蒙妃子取得德国国籍的动机,显然是为了逃避法国法律禁止离婚的规定,因而构成了法律规避,判决她在德的离婚和再婚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