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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课堂-船舶竞买程序

船舶竞买程序

作者:不详 阅读5493次 更新时间:2003-12-10

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的公告发布后,向船舶拍卖委员会索要被拍卖船舶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在船舶拍卖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参观展示被拍卖的船舶,并向拍卖船舶委员会登记,提交交验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及一定数额的买船保证金。

受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当交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船舶价款,其余价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付清,或者按拍卖委员会与买受人的约定付清价款。

在受买人付清价款后,原船舶所有人在船舶拍卖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和指定地点以船舶的现状在拍卖委员会组织监察下向受买人移交船舶,并在移交后与买受人签署船舶移交确认书,海事法院宣布解除船舶扣押命令,同时发布船舶经公开拍卖并移交买受人的公告。

买受人持船舶拍卖确认书及有关材料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同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的注销手续,如果不办理,不影响被拍卖船舶所有权的转让。
在船舶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拍卖无效,恶意串通的竞卖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海事法院对恶意串通竞买人处以最高应价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