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 月26日,华语片《卧虎藏龙》荣奥斯卡四项大奖,实现了华语片在奥斯卡评选中零的突破。这其中原因一是巨额的广告投入为《卧虎藏龙》砸出了很高的知名度,二是该片本身很适合西方人的口味。
这是一个媒体控制世界的时代,媒体就像一位风情万种的女郎,它的一颦一笑都令大众如痴如醉。
这也是一个媒体为霸权控制的时代,只要你有手段控制媒体这位女郎,让她甘心为你服务,为你去蛊惑大众,你就拥有一份霸权。在霸权行使中,世界完全可以黑白颠倒。
所谓媒体霸权是指媒体为一种力量所左右,不能给公众提供公正客观的新闻报道,媒体的报道带有很强的倾向性,误导受众,让真实的情况不能为公众知晓。
从《卧虎藏龙》在海外的过五关斩六将和在中国大陆的败走麦城,可以看出媒体的力量。在海外,尤其是美国媒体对该片大加赞赏,吹捧得令人肉麻。而在中国大陆,影评人士称之为是“老气横秋的周润发,满脸沧桑的杨紫琼,中气不足的章子怡,共同演绎了一部有几分怪诞的爱情与武侠杂交剧。”正因为大陆媒体对该片的评论,基本呈自由状态,人们几乎可以畅所欲言,形成负面引导效应,结果该片反应平平,观众廖廖。而在美国,由于该片制作费的三分之一用于打广告,用于与媒体沟通,这是获得成功的物质保障。
其实,媒体霸权现象在东西方都存在着,只是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方式不同而已。在媒体貌似自由的下面,都掩藏着霸权的真实嘴脸。无论是标榜自由与民主的西方,还是一切由人民说了算的东方集体主义国家,抑或那些高扬民族主义大旗的专制主义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媒体霸权行为。
北约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时,西方媒体是一片炸得好的加油声,全然不顾在战火硝烟中流离失所的南斯拉夫人民的感受。西方媒体对于中国的报道,从来都是把瑕疵放大为全貌,从来都是捕风捉影,极尽造谣之能事。而过去我们对于西方的报道,也曾贻笑大方,说什么全球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美英等国的劳动人民正焦急地等着我们去解放。在今天的朝鲜和越南,政府对媒体的控制更甚于西方。我们的严把舆论导向和坚持正面报道为主,也强调媒体是弘扬主旋律的主力军。这其实也是强调对媒体的控制。
西方媒体霸权的形式,是通过金钱控制手段实现的。
现代媒体作为现代社会的产物,最早发源于西方,1789年著名的《人权宣言》第十一条提出,“任何公民都有言论、写作、印刷出版的自由,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对自由承担责任”。在“印刷和出版的自由”的前提下,法令明确规定了创办和出版期刊印刷品的人要服从的条件。
媒体作为现代社会的产物,其职能一是报道职能,即要满足人们想要了解情况这种“需要”。二是辩论职能,通过自由辩论来判断各种不同意见的是非,辩论后那些传播得最广泛、拥护者最多的意见占上风。三是娱乐功能。四是教育职能。
由于媒体的报道功能和辩论功能,使媒体在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中的地位相当突出。尤其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那时,西方社会的媒体就像一位野性十足,风情万种,保持人格独立的女郎,是人们的偶像,是新闻自由的化身,是公民知情权的保障。
但是,在西方新闻自由口号下,却是新闻企业要以追求赢利为目标。既然要赢利,那就摆脱不了受金钱利益控制的命运。法国学者贝尔纳. 瓦耶纳指出,自由主义是与私有制相联系的,私有制的概念意味着在自己家里可以任意“使用和滥用”权力,但是绝对不能有在他人家里行使权力的权利。因此西方国家宪法承认新闻企业的运转如同私有制一样:它原则上完全是私人企业范畴。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创办一家报纸,只要遵守社会现行法令就行。如果他利用权力中和或曲解新闻,没有一条法令可以禁止他。从这点看新闻是业主的特权,而不是公众的财产。
前段时间,笔者新结识一位美国朋友,他说,在中国他看到了很多和自己国家媒体上报道相反的东西,美国主流媒体存在着很强的妖魔化中国的倾向。其实探究一下,中国人口太多,封建历史又长,能有今天这个状况是相当了不起的。他说,从中国回去后,他再也不相信美国媒体关于中国的报道了。
当然,西方标谤新闻自由和媒体自由,他们的媒体还是拥有相当多自由的。西方有关学者指出,新闻自由是新闻相对自由的省略语,目前全球媒体相对自由的国家只有二十几个。而且几乎全在西方。
对比西方,东方的媒体霸权是为权力所控制的。权力是一位拥有绝对权威的君主,媒体只是能满足其特殊需要的妃子。不管这位妃子愿意与否,君主可以随意强暴她。
权力强暴媒体,形成对媒体的严密控制,进而剥夺民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是东方国家媒体霸权的特征。在这类东方国家中,媒体不必对市场负责,但要对上级负责,对权力负责。
朝鲜、缅甸是具有这一特征的东方国家,媒体上极尽妖魔化之能事。
东方国家对媒体控制是赤裸裸的强暴行径,相比之下,西方还显得温存些。当然,世界正在走向开放化和多元化,但媒体霸权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着。
老行者的话:舆论是工具、它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