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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现实社会-临盆的孕妇没能走完最后500米

临盆的孕妇没能走完最后500米

作者:不详 阅读4175次 更新时间:2001-08-09

  7月16日早晨7时40分,年仅21岁的孕妇徐文英离开了人世。死前,她四肢冰凉、烦躁不安。她母亲抱着她、喂她开水,她只喝了一小口,眼泪就滚了出来,轻轻地喊了一声:“妈妈……”就睁着一双大眼走了。

  19天后的8月4日,威远县群众向本报反映,运送徐文英的车在路上遭遇运政检查,起码耽误了20分钟。本报记者立即驱车威远采访。

  徐文英的丈夫唐泽平向记者讲述了令他“永失我爱”的那个早晨……

  7月16日凌晨4时许,怀孕足月的徐文英开始“发作”,唐泽平慌忙跑到岳母谭桂仙家去“报警”。48岁的谭桂仙慌忙起床,把全家所有的现金330多元揣在身上,就跑来女儿家。路上,还叫上41岁的唐泽银帮忙。唐泽平与唐泽银一前一后抬着徐文英,在山间田埂上一路疾跑。谭桂仙背着装有产妇、婴儿用品的背篼,气喘吁吁地紧跟着。3人不顾山路崎岖不平,也来不及擦汗、歇气,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快点到医院,孕妇要生了!”

  跑到一煤矿大门边的公路上,天刚见亮,时间是6点过。唐泽平在路边看到一辆白色的长安面包车,他兴奋得带哭腔的大喊:“老板在哪里,救人、救怀儿婆!”40岁的车主陶帮华此时刚起床,正蹲在自己的“汽配部”店前小沟处漱口,其妻杨碧仙是“过来人”,闻声跑过来问:“怀儿婆?‘起头’(当地方言,意即“发作”、“临盆”)没有?”“起了头了,快点!”杨碧仙跑到丈夫身边急切地说:“快点,‘起头了’”,陶把漱口盅一放,提起腰包就上车。这辆车牌为川K04488的长安面包车,车厢内只有一排两人座位,谭桂仙抱着女儿坐上去,唐泽平蹲在座位旁。徐文英一直呻吟,为了不让“脏物”脏了座垫,谭用被子包着只穿裙子连内裤都未穿的女儿。陶发动汽车,朝城内的威远县人民医院飞驰。此时是早晨6:10左右。

  这段路,陶帮华很熟悉:到县医院院坝,有12公里左右,路面宽、路况好,最多20分钟就到了。据陶帮华估算:“今天在6点半前肯定赶得到。”

  6:20左右,一路狂奔的“长安”车来到城内草田街,此处离威远县人民医院已不到500米。

  然而,一场变故却使这辆载着临盆产妇的面包车花了20多分钟才走完这500米路程———
  一辆车牌为川K07409、车门上大书有“运政稽查”的长安面包车突然从右边冲上来,逼停了拉孕妇的面包车,从运政车上下来的4名执法人员,极自然地分成两个小组:两人走向司机陶帮华,另两人则绕过车头,拉开车门,将蹲着的唐泽平从车上拉下来:“来,我们问你一下。”唐一下车就求情:“拉的是怀儿婆,早就‘起头了’,帮个忙。”那两名男子没说话,拉着唐泽平上了运政车,上车后反复问:“给了司机多少钱?上其他客人没有?”心急火燎而又憨直的唐泽平如实地讲“没有没有!”两名男子反复追问“是不是?”“是不是?”另两名男子则反复检查陶帮华的行驶证、驾证、养路费、交管费。

  同样着急的陶说:“你们看嘛,拉的是孕妇,内裤都未穿,随时都可能生产。”说完他就喊唐泽平:“快过来,先到医院再说。”唐刚过来,又被那两名男子拉回运政车,陶帮华此时气惨了,火冒三丈的他气愤地说:“你们要干啥子?要扣车,我送到医院后再给你们开回来!要扣证,所有的证件都在你们手里!”说完坐进车内发动汽车,一名40岁左右的运政人员从副驾窗口伸进手去,强行熄火,拔下车钥匙,转身就走。

  这时一直急得不得了的谭桂仙,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女儿又不安地扭动,便一手扶着呻吟的女儿,一手扶靠椅,“扑通”一声跪下来,在车内哭喊着向执法者们求情:“警察叔叔(她误认为运政是警察),我的女是去生娃娃,不是其他事,求求你们,我求求你们!”她想磕头,却无法腾出手来,但是,一个老母亲的哭喊没能打动‘认真’的执法者。围观的人群此时发出了一阵阵愤怒的指责:“太没得人性了!”“救人要紧,你们发发善心吧!”

  20多分钟后,检查终于结束了,两辆长安车才一前一后驶向医院。
  唐泽平下车就扶妻子从电梯到三楼妇产科……

  威远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从主任到主治医生,进行了全力抢救,但孕妇徐文英没能活下来。医院的有关文字证明,徐文英到医院的时间是“2000年7月16日7时15分。”

  本来最多20分钟的路,徐文英走了40多分钟……
  记者采访了威远县有关部门,他们的说法请关注本报明日报道。


“临盆孕妇惨死”追踪:目击群众怒斥运政撒谎


2000年08月09日10:28 华西都市报

  现场目击者纷纷说话:没有三轮和菜摊挡道

  一位开机动三轮车的唐师傅告诉记者:“当时,我去送了一个客人后将车停在离检查地点100米的三轮车停靠点,看见‘运政’在对一辆长安车进行检查,因为平时都看惯了‘运政’检查,就没在意,但都过了二十分钟,车子都还没开走,我就想咋个检查这么久。于是就跑过去看,这时,他们上了车,将车开走了。”记者问:“当时是不是有很多三轮车挡在前面,后面的汽车不好走?”唐回答“根本不可能,这么早,三轮车都没来几辆,哪里会挡得到路,况且,我们是规定了停车点的,哪敢乱停。”在现场,许多群众还告诉记者,事发当日街上没得摆摊卖菜的,也没得三轮车挡住汽车。

  “汽车很好走”。

  在采访了当日的目击者后,记者的心情很不平静。如此简单的事实,当事双方为何会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呢。而目击群众的说法又与死者家属和驾驶员陶帮华的说法基本一致。如果“运政”的说法是事实,难道,目击群众都在“说谎”?

  数百群众围上来指责“运政”:不顾孕妇误时20分钟

  当街上的群众得知记者是要调查“7-16”事件发生时的情况时,数百名群众立即围了上来,许多群众都主动向记者证实事发当时的情况。席草田街107号的王光照告诉记者,当时,他看见一辆运政车把一辆长安车拦下来检查,他在店里做包子,他妻子张宗群就过去看热闹,起码耽搁了二十分钟,两辆车才走。

  张宗群说:我的店子在当时的停车点的斜对面,看见“运政”在检查一辆长安车,几分钟后我就跑过去看热闹。我看见“运政”把一个男子从长安车喊到稽查车上,问他拿钱没有,那个男的说没拿。问了几分钟后,那个男的又回到长安车上,可“运政”的却又要把人家喊下来,不准他坐那个车,我觉得奇怪,人家的婆娘要生小孩了你还不准人家坐一个车。但后来,那个男的还是没有坐长安车,而是坐的“运政”的车。记者问“从检查到开车走耽搁了多少时间”,张宗群十分肯定地说“有二十分钟”,记者反问“有没有这么长的时间”。张回答“肯定有,这么多人都看到的。”

  席草田街李三山货店的陈良章说起当时的情况就很冒火,“别人都要生小孩了,你还不让人家走”。陈说:当时,司机把本本拿给“运政”后说,车上是拉的怀儿婆,把她送到医院再说,但“运政”不理,有个“运政”还把长安车的车钥匙抽了。“这中间起码耽搁了20分钟”。

  街上一位姓周的个体老板也向记者证实:“当时,运管所的车子把长安车挡下后,司机把手续给他说:‘再啷个也要把孕妇弄到医院嘛!’‘运政’说你不要慌,孕妇我们会管。司机和‘运政’说来顶起了。前后耽搁了20来分钟,两个车子才往医院开。”卖干杂货的张军当时正在摆摊子,他看见一辆长安车被“运政”检查,由于店里无人,他没过去看,但当时围了很多人,检查了二十分钟后,车才开走。后来,张才知道长安车上拉的是孕妇。张希望“有关部门应调查清楚,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

  陶帮华唐泽平:此前讲的都是实情

  昨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与四川省有线电视台的记者来到陶帮华(前天误为陶帮伟)的家,让陶师傅驾驶他的长安面包车,按照事发当日的行程行驶到席草田街。此时,四川电视台《黄金30分-焦点》的4位记者也赶来了。长安车在事发当日被“运政”检查的地点停下,陶帮华再一次叙述了事发当时的情况,与陶第一次向记者介绍的情况和7日下午在运管所当着“运政”的面所说的一致。死者徐文英的丈夫唐泽平也在现场讲述了当时的情况。他说:“当时我坐在长安车的第二排位置上,与我岳母、妻子坐在一排。我们坐的长安车被拦下后,我就被运政人员喊到稽查车上去问情况(详见本报此前的报道),当我从运政稽查车回到陶师傅的长安车上后,又被运政人员喊了下来,要我坐到他们车上去……当车子到医院后,我扶着妻子上了三楼,有一个运政人员也跟着来了,后来,我在调查材料上签了字后,那个人才走……”

  如此执法让人心灵阵痛

  尊敬的“热点新闻”编辑:从《华西都市都》近两日连续报道的“孕妇之死”事件中,我感到了许多曾经感受过、思考过的心灵的阵痛,于是写了以下文字,希望能够见报。不知可否,请回信。

  1、谁赋予了执法人员可以无时间、地点、对象地随意执法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不应该也不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拥有对任何公民的执法权力。准确地说,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公务活动,其执法的权利和范畴必须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限制。而且,现今行政执法的程序是在“假设有错”的前提下实施的,这与中国司法界的改革相比而言,区别确实很大,一定程度上是当今社会的物质利益驱动原则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真实反映和客观存在,严格意义上说这正是腐败的条件和根源。

  2、现今繁杂的执法人员是否足以具备履行相应执法行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的、道德的素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法制社会的建立和完善,这是对人的权利的无条件尊重和有秩序保护的开始。执法人员作为执法的主体应当是最能体现法律(包括行政法规)的思想和精髓的忠诚者,这一方面要求他们对法律必须有深刻、准确、客观的理解,另一方面要求他们对法律必须有忠实、自律、公正的执行能力。很显然,这对中国当今权力部门特别是基层权力部门的绝大多数“近亲繁殖”的执法人员来说,无疑是一种啼笑皆非的奢侈。那么反过来我们不妨问问:这样的执法人员留之何用?这样的执法人员何以委以重任?

  3、种种执法的权利为什么没有法律上明确界定的相应的义务来平衡和制约?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也必须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不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就不能履行相应的权利。比如一名警察开枪击中武力拒捕的嫌疑人后,此时他必须履行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即将受伤嫌疑人送医救治。事实上“孕妇之死”事件中的执法人员如果有相应的义务来严格规范,应该是能够避免强制执法所带来的本不应该发生的惨痛后果的。解放军读者:二炮2000年8月7日

  “华西”威远纸贵一抢而空市民含泪读报

  本报连续两天对“运政检查漠视生命”一事进行报道后,犹如在威远县城,投了一颗重磅炸弹,立即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大反响,一时间“华西”纸贵,报纸一到威远就被一抢而空,许多市民含着泪读完报道后纷纷痛斥运政人员的不义行为。  

  7日的威远骄阳似火,但丝毫没有挡住三轮车夫余木祥来邮局看本报报道的激动。已是下午2时16分了,余木祥还坐在自己的三轮车上,仔细阅读本报7日第7版上的《孕妇之死该谁负责》,这位40多岁的中年汉子边看边感慨:真是太缺德了,人家两条人命哟,怎么能这样呢?  

  据邮局门口卖报纸的称:这两天报纸一到威远就被一抢而空,根本不够卖,许多人没买到报纸都很遗憾。对了,7日上午运管所有一个人来报摊上问:还有没得报纸,看报上是不是乱吹的。  

  今年35岁的罗丽英在威远县城卖水果,她有一个14岁的小孩。据罗丽英介绍:报纸报道此事前,她们就听说了这件事,当时就很气愤。6日,报纸到威远后,她在报摊上拿了一份来看,都是做过母亲的人了,看着看着,罗就哭了,一直流着泪看完了报道。
  

  7日下午2时30分,记者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运政人员骑着一辆无牌照却有警灯的两轮摩托车来到报摊上买报纸,但也未买到。在群众异样的目光中,“运政”骑车快速离开了报摊。后据了解,这位买报纸的“运政”,名叫夏怀清,正是事发当日参与检查的人员之一。


老行者的话:看到一则又一则类似的报道,老行者在心悸的同时,总想问问我们的执法部门怎么了?行政权力是国民赋予的,行政机关为什么可以滥用权力并不受处罚与约束。如果这一报道是真实的,我不知道这些灭绝人性的运政人员,当其面对自己时,会于心不安吗?法律不对他们进行制裁,法律权威与精神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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