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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现实社会-广东省高院出台新规定:法官违法审判可能被开除

广东省高院出台新规定:法官违法审判可能被开除

作者:不详 阅读2905次 更新时间:2001-08-11

  中央电视台报道:法官违法办案,照样要被追究责任———最近出台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明确:对违法审判者将给予调岗直至开除的处理。

  根据该《规定》,审判人员错误裁判,具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裁判错误的;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和理由的抗辩不予理会,导致裁判错误的;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或者不容分歧的司法解释,但不适用或者曲解,导致裁判错误的;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审判程序,经发现指出后仍不纠正,导致裁判错误的;无故拖延案件的审理,严重超期的;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是故意违法裁判,或者违法执行、不执行的。

  对违法审判的责任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还可按人事管理制度给予不予评为优秀、不予晋升职级、调离工作岗位、依法免去审判职务、辞退的处理。

老行者的话:错案责任制是一件很正常的制度。医生如果因其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要追究医生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法官如果不克尽职守,乱判案,其给当事人的伤害决不比医疗事故轻,追究其法律责任更是理所应当。确实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制度来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仅靠法官的自觉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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