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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现实社会-对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的思考

对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的思考

作者:李冰 阅读3788次 更新时间:2001-12-17

  中国贫富差距在不断的扩大,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所谓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当我们热衷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战略的时候,是否在考虑:“公平”不断地被冠冕堂皇的话语——经济上去了,一切迎刃而解,蛋糕做大后,通过“涓滴效应”流入下层——所扼杀了;是否在考虑:效率优先是基于什么之上的;是否在考虑:对于在“竞争”中的牺牲者,他们到底得到了社会、国家予以的什么补偿。

  中国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有多大。调查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8,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 的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实际上,中国基尼系数还要大,南开大学陈宝胜的研究表明,如果加上灰色收入,中国基尼系数可能达到0.59,据经济学家杨帆估计,中国10% 的人占有66% 是存款(杨帆《中国走向选择》第28页)。问卷调查资料表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城镇家庭最高20% 收入户与最低20% 收入户年人均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4.2 倍、1993年的6.9 倍增加到1998年的9.6 倍。另外让人难过的是,农村的假象迷惑了我们。据我所知,农民本已缓慢的收入增加,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卖不出去的农产品库存的增加。库存只能算成成本而不是实际收入,但在评" 小康户" 的时候,工作人员把所有" 看得见" 的东西都按市场价折算成钱,于是,就连在存在" 贷款葬父" 的家庭也成了小康之家。地区差别尤为突出,沿海地区与内地农村人均收入差别达到80% ,6 亿农民在后12年可比货币收入人均每年相当于沿海农民增长的1/50(杨帆《中国走向选择》第28页)当我们欢喜于提前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时候,我们的高层治理者是否了解霓虹灯下的阴影?决策者们试图千方百计的要老百姓的60000 亿存款用于消费,但为何老百姓还是不愿花钱?如果按照杨帆的估计数字计算,只有20000 多亿元掌握在90% 的人手中。可见老百姓是穷得无钱花,更何况受收入和消费预期的不良影响。那些要老百姓“掏出钱”的措施只对穷人不利。

  遗憾的是,不少经济学家假借“学术之名”为暴富阶层粉饰,说什么社会公正会造成历史倒退,说什么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不能已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警戒线为标准。难道我们要到火烧到眉毛才去后悔和挽救吗?“经济搞上去了,什么都好解决”,的确是天衣无缝的招牌!不要习惯于什么事情都可以用“经济”来解决。效率与公平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我们已经面对着一场危险,这不是骇人听闻的。只要看看今天的社会:犯罪、暴力、腐败、失业、道德堕落,就会明白,“马太效应”给我们带来了什么。王力群在<<中国文化结构的体与劫数>>中说到:“经济差距的拉大——正是近年中国的改革动力——- 必然成为社会冲突的源泉……中国农民对自身地位的不满和改变地位的迫切愿望,势必成为影响中国未来社会状态的重要因素。”(刘智峰主编〈〈道德中国〉〉第15页)

  我们一个劲地赞叹市场经济打破了“平均主义”的不公,把人性解放了出来。可惜我们高兴得太早了。改革开放以来,正如何清涟女士所说的,“改革中矛盾的集结点恰好就是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使中国从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状态中直接走向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严重不平等。”“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是依仗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砝码自然是朝个人利益和行业集体利益倾斜。”(何清涟<<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变>><<开放时代>>1998年第1 期)人性反而受到了摧残,自由竞争实际上没有到来,而是被不自由、不公平的竞争所取代。资源的配置不是无形的市场之手,而是有形的权利之手。收入分配的悬殊不是经济原因,而是制度原因。至于权力资本是如何形成的,我在此不必多说。只要看看杨帆著的<<中国走向选择>>第35页——43页,便可得知。而我想说的是,权力资本的获取过程,就是腐败的过程,若从伦理道德本身来分析,以不道德的意识来进行寻租活动从而拉开的收入悬殊,正是目前中国处于新旧道德转换时期的反映。在旧有道德受到冲击,而新的道德建构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任何试图依靠外部的强力来约束这种牟取暴利的行为都是柔弱的。所以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的确立是急需解决的事情。而那些因为某种关系和运用某种伎俩的“先富起来的分子”,可曾想到过那些在某种竞争法则的掩盖下,无可奈何的做你们的踮脚石的可怜的人们现在的处境。先富者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善良到去帮助后富者,他们凭借已经积累的资本在竞争中继续占有优势,尤其是那些贪官,很自然的把巨额的钱存到国外。如此一来,“涓滴效应”只不过是一句谎言。

  我们倡导公平竞争,包括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结果平等。经济竞争的机会均等必须基于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那就是起点的公平。然而,我们在一开始打破计划经济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必要条件。直到今天,恶性循环,起点好的越来越好,起点差的越来越差。一个因贫困而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的孩子,与一个与之相反背景的孩子,在以后的竞争中,显然对前者不利。那些下岗工人所面对的也是不公平的失业,至于其中的人情关系不必说了,而中年的这一代人,与其说他们缺少知识而有下岗命运,不如说,他们是国家的两次变动的可悲的牺牲者。他们的命运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国家、社会使然。人生而平等,为什么不公的对象是他们而不别人?有学者大言不惭的说道,在市场经济下,聪明的人理当富裕,愚笨的人理当贫困。但他忽视了一个关键的因数:所谓聪明者与愚笨者的区别只在于有没有权利作为他们调度的资本,有没有天生的不平等的起点。如果像我们理想中的绝对公平竞争,有成有败,当无可非议,可是现实与此完全相反。至于规则公平更不必说,市场秩序本身就是混乱的。

  我曾看到一篇文章,其中说到:“积极竞争的方法就是狗咬狗的方法。”其实就是自由平等的竞争意识。平等,才敢和人斗,平等,斗争才让人有信心。换言之,在狗与狗的斗争中,不允许猫的参与。然而,人们现实的竞争就如同狗与猫的竞争一样,无公平可言。我之所以不举出大量的不公平的竞争事例,是因为如我前面所说的,很多著作和文章都说得很详细了。我要强调的是,我国收入分配的鸿沟是如此之大,根本就是“狗与猫的竞争结果”。

  任何不合理的现象都被经济发展的终极价值合理性——这种绝对目标的伦理把其他价值只作为实现这个核心价值的手段和条件——隐瞒了。我们在面对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强调责任伦理?是不是应该认识到我们追求效率的行为对其他价值取向的影响?然而我们的社会和国家为这些不幸的“效率殉难者”做了多少实际的补偿呢?。诚然,国家也不是没有考虑,也不是没有举措,只是囊中羞涩,举步维艰。但只要想一想,一年1000多亿的公款吃喝(官方统计的数字)能解决多少失业者。

  无数曝光和没有曝光的悲剧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公理的体现。那些鼓吹竞争是合理的人们,如余杰所说:“他们背后有达尔文和黑格尔两个大师支撑。”但是他们却抹杀了竞争后面深层次的不公平与不合理。人最根本的权利是生存,当这些悲剧人物,活不下去的时候,社会不容许他们自由选择的时候,他们除了选择极端的道路:犯罪、卖淫、自杀以外,无他。刘智峰在《在精神的废墟上》(《道德中国》第9 页)说:“生而为人,都有与生惧来的尊严、荣誉、廉耻,而当一个人甘愿忍受内心的痛苦放弃这一切的时候是因为他最基本的权利——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不由自主……他之所以作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的因为他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如果说犯罪、卖淫、自杀还算不上“马太效应”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的话,那么更为严重的就是贫富过分悬殊所引起的人们的心态——这种心态完全可以转变成巨大的毁灭的力量。一部分人的腐败和非法致富,使得人们在心理上有一种强烈不满的情绪,让人们看到世上到处都是践踏公理的影子以及正当谋生的末路,自然成为社会道德危机的激活因子。贫富两极分化的加剧,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并且在金字塔似的中国财富结构形态中,如果处理不当,会爆发对现存政治系统合法性——即人们认为现存政治系统是最好者的信仰能力——的冲击,尽管目前中国的现存政治系统仍然有着有效性,即可以带来经济的增长。一旦经济增长低迷,往往引起大的动荡。当经济增长的面纱被吹去后,可能会带来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双重危机。在此,我想说一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至今也没有象我们过去认为的那样动荡不安的一个因素,就是他们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做的比我们好,以及存在庞大的中产阶级——如亚里士多德说的中产阶级占多数的社会才是最稳定的。而我国呢?不但再分配远不及他们,而且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的,中产阶级很难形成,高收入层在总收入中比例过大,不仅侵占了低收入者的分额,而且侵占了中等收入者的分额。(杨帆《中国走向选择》第30页)也许,有人以发展的道路理论和远近利益关系理论来为现实的状况做依据。但是,这种以效率优先为基础的“先增长,后分配”的战略对于西方国家在某个时期内有一定的贡献,但如何清涟谈到的,这种理论以罗马俱乐部的报告问世而告终。在发展中国家实践最坏的典型是南美,引发了一系列灾难性后果,一些国家已开始进行战略调整,注重公平优先了。(何清涟《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变》《开放时代》1998年第1 期)实际上,无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都只停留在二者对立之上,在实际操作上都是承认一个而忽视另一个。不要认为中国下层人民仍然习惯于以“认命”心态来对待这种分配鸿沟。随着平等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内外的对比通过各种媒体显而易见,他们,即使是憨厚的农民都在离温顺的“猪”越来越远。只要看看某些地方的没有公开暴光的农民和下层工人围攻政府、阻碍交通的行动就可以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占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不会懂得那些什么发展道路理论和远近利益关系理论,他们关心的是现在能否生存,他们的行为取决于一种心态和预期,这可以毁灭一个国家。

  另外,收入的过分悬殊,会对社会凝聚力、民族凝聚力带来危机。在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的特殊状态下,凝聚力对于保证这种状态的平稳发展致关重要。这尤其需要获得广泛的人民的参与与支持,如果贫富悬殊造成了离心力的增强,内聚力的下降,可以想见,转型会在失去广泛支持之下出现混乱。

  对于如何解决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很多著作中都说了,我不想过多再重复他们的话。我想强调的是,要建立一个比较公平竞争的社会,只有在政府的经济干预权力弱化,政府转变成真正的服务性组织的条件下,才更有可能。作为一个良知还没有泯灭的人,我只能呼吁经济关系的平等,呼吁那些居庙堂之高者能够亲自看看最底层人们的生活,呼吁建立真正的公民社会而不是权控社会。我们反对不公,但我们还得依靠我们的政府,依靠法律的力量,依靠每个公民的努力。尽管我们的先人为平等高呼了两千年,而实质性的平等还没有到来,但我们仍然要把平等当作一种信仰。它“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出其他法律的法律”(< 法> 皮埃尔- 勒鲁《论平等》第239 页)。要使人和社会正常存在,人必须在社会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社会也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一个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绝对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它的成员也绝对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而存在。我们在看好于“黑猫,白猫,逮着耗子就是好猫”的经济发展道路的时候,却过多的容忍了极度的不平等的竞争机会和不公的分配方式。平均主义会带来效率低下,反而是一种不平等,效率优先必然带来不公现象,适度的收入差距,可以刺激经济发展,但收入过于悬殊,又会成为效率的障碍。我们要研究的不是效率与公平谁优先的问题,而是寻找二者的一致性和动态平衡关系。在中国这样人均资源极度缺乏的国家里,有人计算,要达到美国当前的生活水平,资源耗费是美国的60倍,如果不协调好分配的关系,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沦落而被社会遗弃。这不得不令人忧思。

  最后,我认为“抽肥补瘦”的方法可取度不大,也是效果不明显的,因为即使是实名存款制也存在大量“漏洞”。实际上,已经形成的收入差距要缩小是相当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从提高下层人民的绝对收入入手也许更有利于缓和分配过分悬殊带来的社会紧张关系。即使使穷人收入提高10% ,富人收入提高15% ,也会让穷人因生活状况的改善而远离不满情绪。我偏向于认为,贫富差距所带来的社会紧张与其说与收入分配有关,不如更直接的说与消费方式有关。斯杰伯格认为,既然工人阶级家庭像中产阶级家庭一样买的起令人体面的东西:服装、汽车、电视等,那么许多蓝领工人和中产阶级的地位就很难区分开来。(<美>S.M. 李谱塞特《一致与冲突》第367 页)所以,在缩小收入分配的悬殊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是不是转而从缩小消费方式一方考虑呢?贫困者的绝对收入的提高有利于达到这一点。至少在人们的直接感官上的贫富鸿沟要小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