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台湾著名作家李敖,最早缘于一本叫《且从青楼看青史》。书名有名“那个”,但内容绝对值得一读。还记得书中有句话很有印象:中国民族太古老了,从青史看青楼,虽然红袖香销,可是却残颜难褪,一段青楼的青史,使我们看到几番血色,多少苍白!真令人掩卷。
我知道李文博士,最早是从她打官司开始的。家门口堆杂物、狗与人争电梯、孩子小区踢足球、公共场所穿睡衣、说“国骂”、内衣外晒,这些在生活中见怪不怪的事情,她却一定要将其告上法庭,讨个“说法”。这位2002年定居北京,教授英语的美国博士,她英语教的怎么样我们无从得知,但她的维权官司却让我们法律人佩服。几年下来,她已经打了十多起官司,其中有输有赢,赢得多、输得少。
读李文新作《李文说理》(2007年5月第1版,中国法律出版社),颇有感慨,有其父必有其女,不是虚言。
李文女士为了维持尊严和权益,至少做出上百次的投诉,投诉对象上达名企业、名歌星,下至一般市井小民。她投诉出租车司机,认为他们在车内抽烟吐痰、开收音机、撩裤子、车子也不干净;投诉美发店,认为洗头水忽冷忽热,厕所难闻,发型师抽烟,美发师经常变动,洗发盆对脖子不舒服。因为对这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习以为常的小事“斤斤计较”,在我们这个视“进一步山穷水尽、忍一步海阔天空”为美德的国家里,李文成了一个异类。
正如有人所评论那样,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精神,是一种进步的思想意识,先有维权意识才有行为规范,国人的陋习才能真正改掉。作为一名法律人,我认同这种法律至上的精神,所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像她那样,打官司可是需要成本的,我们每个人背后不可能都有“李敖”这样的好爸爸、银行支持。
打官司还需要证据,我看上述著作,发现一个有趣现象:李文博士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其美国籍身份。试想,如果我们在小区里,有人对你顺口来几句国骂,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你打电话报警,估计警察连出警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警察太忙碌了!这也是书中作者坚持外事警察出警的原因之一。毕竟“涉外无小事,事事关国家”。
当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李文博士的证据意识,或许这是其敢于打官司并最终能够打赢官司的关键之一。如投诉出租汽车司机,她在文章中写道,有一些投诉的技巧我也可以教给大家。你出门要随身带一个照相机,如果电话有PDA功能的话也可以用电话来记录,还有要用来保护自己的东西。比如说带一个胡椒粉的这种能够喷的东西,假如有人要对你不利的话,你可以用这个保护自己。如果需要的话放一片白纸在皮包里头,用来写下师傅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我劝大家投诉的时候,最好是坐在出租车的后座,而且要在拿到发票,打开车门,人站在车外还没有关门的时候说“我要投诉你!”,要不然你会很麻烦。(引自149页,投诉出租车司机)
感谢李博士的忠告,可惜我们读到有些晚了。因为我们想起了一个相关案例。2005年1月8日,出租车司机勾海峰驾驶出租车在接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返家途中,双方因车费等原因发生口角,勾海峰遂将吴晶晶杀害。据司机后来交待,他载着吴晶晶开到滨江区水电新村小区门口,这里离晶晶家只有一步之遥。按计价器显示,吴晶晶应付14元钱。她说不可能,她每次从杭州火车站打车到滨江,都只花10元钱。吴晶晶骂勾海峰绕路,两人起了争执。那天白天,勾海峰因春节回老家过年的事刚和老婆吵过架,心情恶劣。于是,他下车,一脚将坐在后座正欲拉门下车的吴晶晶踢回车内,吴晶晶负痛大骂,勾海峰遂掐住了吴晶晶的脖子……于是,两条人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勾后来被判处死刑)。我们可以想像,如果吴接受过李文博士的忠告,可能这2条命就都存活下来。
李文博士只相信法律,她按照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处理在中国发生的事,当然会遇到不少的挫折,但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坚持下来,是难能可贵的。
我们希望这样的人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