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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现实社会-松花江之痛

松花江之痛

作者:王以超 段宏庆 王丰 阅读3900次 更新时间:2006-01-27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导致80公里长的高度污染水团顺松花江而下,威胁黑、吉两省数百万民众,甚至可能波及中俄关系。在这一环境污染“大事件”发生的前十天,真相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11月24日上午8时许,《财经》记者于晨曦中赶到位于哈尔滨松花江上游水段的苏家大坝水样监测点。此处距离哈尔滨自来水集团取水点四方台16公里。
  北风凛冽,气温降至零度以下。站在江边高地,混浊的江水正泛着鳞鳞波光,缓缓东去。江水呈暗黄色,记者并不能辨别此时此地的江水与其他河段有何区别。正在现场忙碌的工作人员透露,两小时前,哈尔滨市环境检测中心分析结果已经确认,凌晨在此处取到的水样硝基苯超标达五倍以上;而23日傍晚所取水样指标尚属正常。
  这意味着,这块长达80公里的高度污染团,经过长达11天的跋涉,已经抵达此检测点,正向哈尔滨城区逼近。

迟到的真相

  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终于打破之前长达十天的沉默
  此时,哈尔滨这个人口300多万的特大型城市,市区内已经正式停水半天。而在此前数天,哈尔滨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停水风波。起因是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的一纸通告,称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要进行全面检修,决定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停水四天。
  这一理由不能让任何人信服。中国尚未有任何一个百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仅仅因管网检修,就在全城范围内如此长时间终止供水。顿时,流言纷起,有人猜测是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造成松花江水污染,更有人传言哈尔滨将爆发大地震。于是,不少哈尔滨人开始乘坐飞机以及汽车、火车离开,出城的道路一度发生拥堵;留在城内的,则抢购食品,甚至露宿室外。
  也许是意识到局势在朝着更危险的方向发展,21日晚些时候,哈尔滨市政府紧急下发了第26号文,正式揭开了停水的真实原因: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
  11月13日下午,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下称吉化)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发生剧烈爆炸,共造成五人死亡,一人失踪,近30人受伤。爆炸厂区位于松花江上游最主要的分支第二松花江江北,距离江面仅数百米之遥。
  可是,对于哈尔滨市政府第26号文提示的原因,至11月22日,吉化方面仍持否认态度。吉化一位负责人士强调,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吉化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是不会排放到松花江的。
  吉化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处处长毕建国也对媒体表示,并没有环境检测单位就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松花江问题与中石油通报信息,因此他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
  然而,真相毕竟是真相。
  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终于打破之前长达十天的沉默。当天下午3时左右,环保总局发布公告承认,由于吉化爆炸事件,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
  公告称:11月13日(也就是吉化爆炸案发生当天——记者注)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断面白旗、松江大桥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断面等水环境进行监测。
  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苯类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从三次监测结果分析,污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
  几乎就在环保总局对松花江污染事件做出表态的同时,11月23日下午,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市委书记矫正中一行赶赴正在同松花江水污染作战的黑龙江省,在会见黑龙江省领导时就此事件表示了慰问和歉意。
  同一天,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曾玉康,也亲自前往哈尔滨,代表中石油就下属企业造成的松花江水体污染,正式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表示歉意。
  只是,从爆炸发生的11月13日算起,这一切已经太迟!

污染缘起

  爆炸引起大火。在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物质尚未燃烧或者燃烧不充分,随着消防用水,绕过了专用的污水处理通道,通过排污口直接进入了松花江。最终形成了长达80公里的漫长的污染带
  1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向公众公布真相。
  在回答《财经》记者提问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透露:根据专家测算,在吉化爆炸事故中,泄漏进松花江的苯类污染物总量在100吨左右。
  这些苯污染物,如何汇入松花江?
  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目前是中石油旗下最具实力的石化综合性企业之一,整体实力仅次于大庆石化和抚顺石化。其前身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是中国在“一五”期间兴建的第一个大型化工基地,1954年公司开工,并于三年后正式建成。1998年,吉化整体正式由吉林省政府管理,划归中石油集团。1999年,其核心业务重新划转到中石油股份公司名下。
  此次发生爆炸的是吉化双苯厂(101工厂)。该厂的主要产品为化工原料苯胺以及苯酚丙酮,爆炸地点就是苯胺车间。双苯厂拥有两个生产苯胺车间,共计13.65万吨的产能,是国内最大的苯胺制造商。
  苯胺又名氨基苯,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其生产流程,是先让苯与浓硝酸反应,以浓硫酸为催化剂,制造出中间体硝基苯;硝基苯再通过加氢还原,经精炼之后就可以获得苯胺。
  在整个流程中,原料苯、作为中间体的硝基苯,以及成品苯胺,都属于有毒化学品。尤其硝基苯还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美国,任何工厂只要存放1000磅(折合450公斤)硝基苯,就必须在环境保护署备案,并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作为最终产物的苯胺,在美国更是被列为极端危险的化学品。即使每年只排放1磅的苯胺,也必须在化学品排放目录中登记。
  上述三种物质均可以溶解在水中,并且呈现出相当的毒性。正因为此,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公布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于这三类物质的含量都有严格的要求。按照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苯的含量不得高于0.01mg/L,苯胺为0.1mg/L,硝基苯为0.017mg/L。
  理论上讲,如果苯以及衍生物完全燃烧,其主要产物将是二氧化碳和水,不至于造成水体污染。而且双苯厂发生爆炸的车间,是2003年刚投产的,工厂拥有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染物应不会直接排入松花江中。
  然而这一次,苯类污染物却还是找到了自己的通道。
  记者采访获知:爆炸引起了大火,在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物质尚未燃烧或者燃烧不充分,随着消防用水,绕过了专用的污水处理通道,通过排污口直接进入了松花江。最终形成了长达80公里的漫长的污染带。
  如果有充分严密的预案,这一泄漏事故本来可以避免。有关专家对《财经》表示,在扑灭化工类事故时,须建立围堤,先对污水进行围堵,加以中和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

危险及隐患

  17日,松花江中污染团最高峰时苯类物质的含量超标300倍之多.
  苯污染,对人类为害甚烈。
  人们对苯中毒并不陌生。在医学上,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轻者表现为兴奋、欣快感,步态不稳,以及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重者可出现意识模糊,由浅昏迷进入深昏迷或出现抽搐,甚至导致呼吸、心跳停止。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主要是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损害,表现为头痛、头昏、失眠,白血球持续减少、血小板减少而出现出血倾向。如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点或紫癜,女性月经量过多、经期延长等。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全细胞减少等。
  苯甚至可引起各种类型的白血病,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在美国,环境保护署将苯列为100种危险物品之一。
  硝基苯对人的危害与苯大体类似,此外,它还可能造成中毒性肝炎,或者肝病。
  此次松花江苯污染程度如何?对此目前尚无准确数字。如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所言,100吨左右的苯类泄漏量,仅仅是专家的估计值。目前此次苯中毒造成的危害,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以位于吉林市下游的松原市为例,国家环保总局给出的数字是:污染团进入松原后,最大的硝基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40倍。
  但根据《财经》了解,实际情况可能要严重得多。根据松原市水利部门的记录,11月16日,其测到的苯类污染物的含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地表水源水标准60多倍。17日,污染团对松原的影响达到高峰,最高峰时苯类物质的含量超标300倍之多。
  从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两地的环保部门监测的情况来看,在这些苯类污染物中,最主要的成分是苯和硝基苯。
  从化学特性看,苯比重较轻,而且易于挥发。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公布的资料,在流动的河水中,其浓度下降非常快,往往两三个小时就会下降到原来的一半。
  从11月25日上午哈尔滨四方台取水口以及上溯16公里的苏家屯观测点的数据看,其苯的浓度已经达标。预料自哈尔滨以降,苯的危险应可基本排除。
  但硝基苯的情况却复杂得多。硝基苯在水中,主要依靠生物和光降解,以及吸附作用来自我净化。当然,在河面上,硝基苯也会有分解现象,但会受到温度、流速等因素的影响。如今已近冬天,松花江已部分冰封,硝基苯的分解情况不容乐观。
  11月24日至25日,哈尔滨段的检测显示,其超标倍数仍然在20倍至30倍左右。虽比上游已有大幅降低,但何时能回落到正常水平,仍是未知数。
  此外,由于沉降以及吸附作用,加上水生生物的影响,江底淤泥中仍会有一些污染残留。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无论苯、硝基苯还是苯胺,即使可以参与水生生物的新陈代谢,但都不会像DDT等烈性杀虫剂一样在生物体内富集。因此,长期而看,松花江的生物种群,不会因为此次苯污染事件而受到毁灭性影响。

为何隐瞒真相

  吉林省当地环保部门应该在吉化爆炸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意识到到苯污染的可能和现实存在。但很显然,无论是吉化还是吉林省、吉林市,都没有打算在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公开这一消息
  11月13日吉化发生爆炸后,当时并未酿成一个重大事件。毕竟,事故和灾难是很难彻底避免的。然而,当松花江污染事件终于真相大白后,立刻舆论哗然。
  社会公众并非简单地谴责污染的发生,而集中指向一个问题:是谁、为什么要掩盖真相?
  在1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力军副局长宣称,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下泻流量,加快污染稀释速度”,“吉林省政府通知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生活取水,并对工业用水采取预防措施”。这意味着,吉林省当地环保部门,应该是在吉化爆炸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意识到到苯污染的可能和现实存在。
  但很显然,无论是吉化还是吉林省、吉林市,都没有打算在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公开这一消息。
  相反,11月13日当晚,吉化副总经理邹海峰就表示,爆炸发生后他们对大气污染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结果表明没有造成大气有毒污染。对于爆炸是否会污染水源的问题,邹根本就未提及。
  在11月14日上午11时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吉林市一名副市长向媒体介绍,根据专家检测分析的结果,爆炸不会产生大规模污染,整个现场及周边空气质量合格,没有有毒气体,水体也未发生变化。
  对于这些言论,国家环保总局一直保持沉默,未作任何表态。
  还是在1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境外记者“为何直到九天以后才向哈尔滨市和其他的下游城市公开真实情况”的问题时,张力军副局长作了如下表示:“信息的发布,我们理解有几种方式,向公众发布是一种方式,向地方政府和沿线受影响的一些企事业通报也是一种方式。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既要处理事故,又要兼顾下游的一些事情。所以我们认为,吉林省政府的做法是可行的,保证了群众没有受到影响。”
  显然,这是一些政府官员的惯常思维,其“名正言顺”的解释是“避免公布真相造成公众恐慌”;取而代之的是,吉林省寄希望加大丰满水库的放流量,以尽快驱散污染团。
  丰满水库位于吉林市东南24公里,该水库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总库容高达110亿立方米。因水体巨大兼之水面开阔,也被称为“松花湖”。
  丰满水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财经》,丰满水库隶属于国家电网东北公司领导,吉林省政府并没有直接控制权。但在吉化爆炸案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国家电网东北公司才决定加大放流量。
  据悉,从11月15日开始,丰满水库的日放流量,已经从平时的每秒230立方米-300立方米,增加到600立方米以上。高峰时期,都在每天1000立方米以上。
  此外,小丰满水库也从14日开始增加放流量。
  客观而言,增加放流量对于松花江水体的整体改善,肯定是有益的。水量增加,一方面可以降低苯类浓度,同时随着流速的加快,也有利于加快苯类污染物的降解,并且防止沉积。
  但是,增加放流量,也意味着污染水体将加快通过吉林省内的江段。因此亦有人称此举为“为邻驱毒”。
  《财经》从黑龙江水利部门获得的有关资料显示,到11月17日8时,丰满水库的下泄流量达到了每秒1130立方米。受上游放流的影响,到11月20日20时,黑龙江境内松花江干流下岱吉站流量增加到了每秒757立方米;到了21日14时,增加到每秒940立方米;到22日8时,流量更是达到了每秒1200立方米。而松花江在哈尔滨段,冬季一般的平均流量在每秒700立方米左右。
  哈尔滨有关部门表示,正是根据黑龙江肇源当时的流量以及污染物推进的速度,推断其抵达哈尔滨的时间,才在11月21日、22日发布停水公告,宣布从23日零时起停水。
  哈尔滨有关部门感到不解的是,在11月19日污染物主体通过吉林省松原之后,上游放流量却突然下降。当日8时,丰满水库的放流速度下降到了每秒610立方米,20日起更下降到300立方米左右。
  在接受《财经》采访时,丰满水库否认了这一说法,称自13日吉化爆炸以来,水库放流量一直保持在每秒600立方米以上。但这位人士同时也承认,丰满水库以下到松花江流入黑龙江省之前,吉林省内仍有调节流量的能力。
  而《财经》从吉林省松原市水利部门获得的水文资料显示,第二松花江水流量确实在吉林石化爆炸发生后不断增大,应该是上游加大放水导致;水流量在20日达到最高峰,此后开始下降,显然是上游减小放水所致。
  《财经》了解到,为防止水量不足导致污染物沉降,黑龙江省水利厅紧急求助于国家水利部。在部长汪恕诚的亲自协调下,水利部组成十人工作组赶赴哈尔滨。至24日10时,丰满水库放流量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上。

沿江之痛

  吉林之下、哈尔滨之上的沿江百姓,他们的知情权如何保证?他们会否不慎喝了被污染的江水?
  如今,随着真相的披露,哈尔滨停水风波已成过去,百姓情绪渐趋平静。
  然而,人们有理由问一个问题:作为中国北方大都市的哈尔滨,可因其城市地位获得真相,那么,在此之前的日子里,吉林之下、哈尔滨之上的沿江百姓,他们的知情权如何保证?他们会否不慎喝了被污染的江水?
  11月16日晚,在吉林市下游的吉林省松原市,位于江北的宁江区的居民发现突然停水,在松原电视台上听到一个官方的解释是“管道维修”。居民们后来是通过其他各种渠道,才陆续得知停水的真实原因。
  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宣称,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所通知的对象包括“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这或许是事实。但是,由于缺乏公开的信息披露,封闭性的信息传递,难免挂一漏万。
  11月25日上午,在吉林省松原市松花江边,50多岁的渔民李国孝告诉《财经》,这些天他一直在江里捕鱼,除了自己吃,就是卖到市场。没有人告知过他们“这些鱼不能食用”。
  其实,早在2001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就曾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凡是跨省的环境事故,发现事故的当地环保部门,要在两个小时之内,向上下游的环保部门通报情况。
  双方环保部门立即对受污染水质开展同步监测,对污染源开展联合调查,及时查清污染源。对因通报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得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扩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2005年3月,环保总局办公厅下发的161号通知也要求,涉及供水安全的开闸泄流、水质突然恶化等重大事项,部门之间及上下游之间要及时相互通报。
  此外,1982年,水利部专门在东北地区设立了直属派出机构松辽水利委员会,以加强整个松花江以及辽河流域的协调工作。
  显然,这一整套规定和制度,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中俄关系

  一旦松花江不能在汇入黑龙江(阿穆尔河)之前水质恢复正常,可能将面临复杂的跨国环境污染赔偿问题
  松花江是一条国际河流,在和黑龙江汇合后,流经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以及共青城,最终归于大海。
  这两个俄罗斯城市与哈尔滨一样,供水完全依赖松花江。根据俄方估计,一旦在到达时水质仍然不能达标,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150万人的饮水受到威胁。
  11月22日,中国外交部正式就松花江苯污染事宜知会俄罗斯。此时距离吉化爆炸案已经过去了九天。
  11月23日,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在哈巴罗夫斯克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小组来应对这一事件。同一天,其部长特鲁特涅夫在接受俄罗斯通讯社采访时指出,俄罗斯将采取一切措施应对这一污染事件。
  但他也委婉地指出:“为确保措施有效,我们需要中国方面提供更多的信息,我们需要更精确地了解污染物的成分。”
  11月23日,俄方开始对黑龙江(俄称阿穆尔河)水质进行全天候的监测。负责哈巴罗夫斯克市供水的VODOKANAL公司技术主管埃琳娜阿克希波娃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官方的沉默。”
  “我们对于污染物泄漏量,以及背景浓度变化的查询都没有得到答复,这使得我们不得不闭着眼睛自己来寻找污染物。”她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抱怨道。
  在这种情况下,1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北京会见了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详细介绍了松花江此次污染的情况,以及中方所采取的措施。
  实际上,关注这一事件的除了俄罗斯,还有包括世界野生动物保护基金等国际性机构。因为两国毗邻的地区,也是东北虎、麝香鹿、雪豹以及熊最重要的栖息地。一旦松花江不能在汇入黑龙江(阿穆尔河)之前水质恢复正常,可能将面临复杂的跨国环境污染赔偿问题。
  由吉化爆炸引发的松花江污染,已经绝非一个单一的化工事故或者环境事件。根据专家测算,大概12月20日前后,受污染的水体将彻底流出中国境内;但是,这次吉化爆炸而引发的重大污染事件,显然不会就此划上一个句号。
  11月25日,在松花江边,记者遇到在江上打鱼的李万富夫妇。他们告诉记者,前些天看到江水上涨,颜色发红,就没敢继续捕鱼。但当时对于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
  “这些鱼真会有毒么?”他们问记者,一脸的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