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的中国法官改版很不成功,我几乎没有再去访问过。曾经传说他要把网站交给一二,后来也没有了下文。
改版的失败和他丧失对网络的热情有关,他对网络失去了热情,他对写作失去了热情——他是否是对金钱有了更大的兴趣?不得而知。反正他又不来法律写作社区,也不会解释。
野山闲水是中国网络法律真正的第一代网虫。
他是我上网的启蒙老师。他大概是在1997年一次行政法研讨会上写了“法律界对internet一片茫然”文章,那篇文章很有名,被转载得到处都是。记得里面有一句很著名的话,是一位学者对他说的:“不是我们太落后,是你太先进了。”
野山闲水的确先进。我刚刚学会上网的1998年秋天,几乎天天上他的中国法官,原来以为有这样一个名头,可能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后来才知道他在福州中院。
我第一封电子邮件是用别人的邮箱在检报发给野山闲水的,内容是:想和你合作。当时我已经负责筹办检报的法治评论周刊,要等到1999年1月6日才出版第一期。等了好久才收到他的回信,问:怎么合作?我回信说,我转载你的稿子,支付给你稿费。呵呵。于是开始大量刊登他的原创文章,第一篇就是刚才说的那篇“internet茫然”。法治评论周刊有个在线版,几乎每周都有他网上的文章。再后来,就给他开了一个不是专栏的专栏,大量发表他的法理文章,他把很多个人观点当成“私货”夹杂其中,我常常顺手删之。
1999年的春天,天气刚刚变暖,我出事了。我从别的法律网站转载文章被起诉了,原告是张晓辉,一个很出名的律师行500家网站的站长。那时网络法律纠纷刚刚抬头,他执意要与我打一场著作权官司,我苦苦劝他算了,但是这个晓辉同志就是不答应。野山闲水以他的老脸给晓辉写了一封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信,说都是明白人,都在法律圈里混,算了,信写得很好,张晓辉回信予以拒绝。
我当时不是怕打官司,反正网络文章的著作权也没有法律规定,实践一下法律也未尝不可,只是没有时间,周刊太紧张了,连我在内只有3个人,实在不能奉陪。后来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和解,没有再一审二审下去。但是,此事中野山闲水的努力让我非常感动。我觉得网络开始变得具象起来。
有意思的是,我本人后来和张晓辉也成了朋友。
后来我就一直跟着野山跑,有个法律人板话,后来还和他一起主持说法论坛,再后来在中法网论坛共同主持专家说法——很愉快地在网上一起奔波。
2000年8月,第一次较大规模的法律网虫聚会的时候,野山闲水当主谋,几个弟弟妹妹帮衬,我如灌水一样被灌倒了。一个青年法律网虫在北京的西区轰然倒下。野山闲水拿着他的数码相机拍来拍去,连我露着的肚皮都没有放过。最后他把数十张图片放在网上供网友下载,严重影响了我本人的光辉形象,让我恨得牙根到现在很痒。
野山闲水为我所做的上述一切,只是为了报复不久前他一次来京让我陪出的“现场直播”。
自从我到了正义网以及现在的杂志,和野山闲水这个大虾的距离有些远了,尽管他还是杂志的审稿委员,但是我们再没有QQ上的聊天,再没有彼此间密切的沟通。
前不久,全国法院互联网筹建,法院报的老总要我问问他有没有兴趣过来担纲。野山闲水限于很多条件制约,无法成行。
我今年32岁了,记忆力退化得厉害。我在这里敲击键盘的时候,对于野山闲水,再也没有更特别的印象。
这样敲着的时候,不禁问一句:野山老贼,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