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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宪法-“罪己诏”与中国古代政道(讲座)

“罪己诏”与中国古代政道(讲座)

作者:萧瀚 阅读3506次 更新时间:2007-11-04


主讲人: 萧 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评议人: 许章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 焱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今天我有幸站在这个讲台上,和大家谈谈“罪己诏”问题。

有人会说“罪己诏”是一个非常偏的问题,我为什么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呢?实际上在二十世纪以前的中国,这个问题可是一点都不偏,是在20世纪之后才慢慢变得偏了。这十几年,有的人也谈起过罪己诏。但是很显然,人们对“罪己诏”这个问题已经变得非常陌生。比如说,有人认为“罪己诏”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现象,还有人认为“罪己诏”在古代中国只有在发生火灾的时候皇帝才会下。这些混乱的看法很大程度上都是需要清理的。当我读到一些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的著作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汗颜、非常惭愧,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的水平可以说远高于当代中国学者,他们有很多成果是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有重视到的问题,他们尽量回到中国真实的历史和最大限度地真正进入到中国的历史中去体会和认识我们的祖先。但是我们中国学者在近一百年中对自己祖先的历史研究做得不怎么样,其中就包括对罪己诏的研究。

简要一点说,“罪己诏”背后真正的问题在于中国古典政道的问题,今天要谈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个问题:关于罪己诏历史源流的问题。

它的历史源流包含两个问题:一个是罪己诏的滥觞,另外一个是正式罪己诏的产生和消亡。

在古代的典籍里能够找到的最早的罪己诏模本是《尚书》中的《汤诰》和《秦誓》,这是我们见到的最早的有“罪己诏”初期模型的文本。真正的文字比较详细的并且能够作为模本的是《吕氏春秋》里出现的这句后代”罪己诏”常用的格式语言“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讲的是商汤罪己的故事。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颁布“罪己诏”的人是汉文帝。汉文帝是非常仁慈而且非常明理的一个皇帝。后来像唐太宗李世民等人都有过以汉文帝作为他们榜样的想法,包括清圣祖康熙皇帝。唐太宗贞观七年,贞观十一年,还有清世祖顺治八年都祭祀过汉文帝。

在中国历史上,把汉文帝作为罪己诏的创始人是一点都没有问题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份罪己诏是汉文帝前元壬戌年,西元前179年颁布的。这个是罪己诏的雏形。当时汉文帝上台大概是第二年,有人建议他要早立太子,他说“朕既不德……”意思是说如果我现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所以像“朕既不德”这样的话在日后的帝王嘴里也成了一个常用的词。但是这份罪己诏不算是非常地道的“罪己诏”。真正地道的”罪己诏”是汉文帝在同年的冬天下的另一个“罪己诏”。在整个帝制中国里,第一份“罪己诏”是汉文帝下的,最后一份“罪己诏”是袁世凯下的,时间是1916年,就是他帝制自为失败之后。

这里要简单交代一下我研究罪己诏所使用和参考的材料。这些材料主要来自于“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纪,因为“二十五史”帝王本纪中收了历代帝王罪己诏的绝大部分,我就把其中的罪己诏梳理出来。但实际上除了《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纪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材料中也有一些“罪己诏”的材料,比如《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补遗》、《续资治通鉴》,还有宋代的《册府元龟》,明实录,清实录,清朝的东华录和历代的记事本末等等,单是从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28份唐太宗的罪己诏。

“二十五史”本身具有代表性,所以它作为一个切片的研究大致还是够用的。我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了260份罪己诏,另外还有四份,一份是汉武帝的著名的“轮台诏”,还有两份是崇祯皇帝的两份“罪己诏”,就是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里提到的那两个“罪己诏”,是从《明季北略》得来的。还有一份就是袁世凯的撤消帝制总统令。如果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总共有8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西元前179年下的,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就是1916年下的,整个时间跨度为2085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1895年5月2日,时间跨度是2074年,平均八年下一份罪己诏。但是这其中有一个问题我要交代一下,就是《明史》和《宋史》这两部史书中帝王本纪记录的皇帝罪己诏很少。大家知道,明朝本身就是烂朝代,皇帝下罪己诏可能数量上比较少。宋代罪己诏的量其实是比较大的,但是《宋史》在史学历史上是大家公认写得比较差的一部史书,材料收集的不够。我统计了一下,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汉代15位,若包括吕后的话,两汉应该是24位皇帝,其中有15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来算的话,清朝入关之后10个皇帝有8个下过罪己诏”,比例是最高的。这些材料仅仅是根据“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纪得出的,还是很不全面的。

我把这些罪己诏大致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灾异“罪己诏”;第二类是政过“罪己诏”,像汉武帝的“轮台诏”和唐德宗的“奉天改元大赦制”;第三类是自谦自省类;第四类是因为一般性登基改元而下的“罪己诏”。这264份罪己诏中灾异类所占最多,占到45.1%,接下来是政过类。两汉是最多的一朝,有八十份。自谦“罪己诏”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东西,汉文帝共下过8份“罪己诏”,有5份为自谦“罪己诏”。这是关于罪己诏的数字做的一个简单的介绍。

接下来要谈的是罪己诏的治道功能。上面讲了罪己诏的大致分类,其实有许多罪己诏的内容是重合的,例如灾异“罪己诏”常常也是政过”罪己诏”,它们常常串在一起。政过“罪己诏”主要是皇帝向万民表达自己的敬天心态,以期调整政策修正改过。例如汉武帝的“轮台诏”,其实他在早几年就想要改变政策,但是当时他还想玩一把,直到玩得整个国家都乱了,他才采取措施改变政策。灾异“罪己诏”有修政的功能,这个在清代最能体现。当然汉代更不用说了,两汉时代的帝王其实是对上天最具有敬畏之心的,下的罪己诏最多,260份里就有80份是他们下的,占了27%。

第三个问题是罪己诏与中国古典政道的关系,就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论”。牟宗三先生说中国古典政道是“德+力”的结构,我认为这样的结构是有问题的。因为夺取政权和夺取政权之后是有差异的。政道的字面意思是政治的道理,至少应该包含政权取得的合法权问题,以及执政合法性和政治理念的正当性问题。我认为中国古代政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政道层次是取得政权的方式,从观念意义上说是依靠天命与暴力成功;第二个政道层次是取得政权之后执政,包括子孙世袭执政的理由,则是天命的延续与仁民爱物;第三个政道层次是所有政权共同必须遵循的政道,就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以上是中国古代政道思想的三个层次,即中国古代政道的结构是:天命+暴力胜利+善待人民。

我对于古代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论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我把目录简单的提一下:《尚书·高宗肜日》、《尚书·胤征》、《尚书·汤诰》、《尚书·洪范》、《易·系辞》、《孝经·三才章第七》、《礼记·中庸》、《礼记·礼运》、《周礼》、《诗经》、《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老子》、《吕氏春秋》、《淮南子》、《春秋繁露》、《白虎通》、《两程遗书》、《程氏易传》、《易本义》、《朱子语类》、《周濂溪集》、《皇极经世》,《荀子·天论》、《论衡》。

接下来我再谈谈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论。古代帝王都会自谦,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肯定不会有人跳出来说自己是一个正确的皇帝,是一个光荣的皇帝,没有人会这么做。钱穆先生曾经在《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过“罪己诏”的问题,他说中国古代帝王这种罪己诏的做法,实际上是与君权对举的。我在读韦伯的《儒教和道教》的时候,发现韦伯非常敏锐,到目前为止我只看到他(在西方学者中)提到罪己诏,他拿此跟西方的charisma理论相比较。他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那么他的charisma会流失掉。我认为韦伯的这个观点是非常到位的。大家知道charisma译成中文就是魅力,charisma统治就是所谓的魅力型统治。我们大家看很多书中都讲到,君主尤其是开国君主都会有很多祥兆。比如说袁世凯,他要当皇帝他也要编造一些“龙”啊的什么东西。中国古代的皇帝在当帝王之前都需要有某种特殊魅力,对现代人来说,那些东西我们相信也罢,不相信也罢,但是对古人来说却都是实实在在的,不仅仅是帝王们自己相信,百姓和大臣们也都相信。那么它背后的东西就是刚才我所说的天地人三才统一观念,即人生活在天下地上,人和天地是连在一起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曾经专门解释过王这个字的写法。他说王这个字,三横中间一线,就是通天地之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间是万物人民,这一竖把三者接通起来就是王了。

是不是都是皇帝亲自承担上天的责罚,有不同的情形,经常会出现一些很有意思的插曲。比如从汉代以来,朝廷里面发明了一个方法,担心皇帝承担的罪过太多,自责的太多,就用三公来帮助皇帝承担责任。在西元八年,当时的丞相翟方进就因为“荧惑守心”而自杀。想象一下一个宰相被皇帝逼得自杀,你难道还能够说这些人都不相信,只是专门制造这些东西来骗人吗?显然不是的。而且历代都有这样的情况,以至于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朝批就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清世祖顺治皇帝当时就说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给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所以罪己诏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可以说是皇帝向上天的一份述职报告甚至是检讨书。有些比较有理智的皇帝,他们会区分灾异和祥瑞。大家都知道,古人很讲究祥瑞,也很讲究灾异。这两个实际上是一回事,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端而已。像光武帝当政之后,大量的人来汇报今天在地上挖出了一些什么东西,上面写着什么什么,反正都是一些拍马屁的话。光武帝后来就说以后这种东西可以不用送上来,因为在汉文帝时曾经发生过有一个叫新垣平的人伪造了一个“人主延寿”的玉杯给汉文帝,汉文帝非常高兴,过了一年以后发现是伪造的,汉文帝大怒,那个人下场非常悲惨。后世比较聪明的帝王就会接受谴告而拒绝祥瑞,他就担心会有不法之徒借此来牟利。历史上像光武帝、唐太宗、汉宣帝等都专门下过诏书不许呈报祥瑞。就是真正有了祥瑞,有的皇帝也会下诏书说我的德行根本不配接受这样的祥瑞,这些祥瑞不是为我而发生的。这些都是在表示一种对天的敬畏的观念。

在唐以前,关于天人感应的观念有一个非常浓重的事应说特点。就是说发生一个灾异也好,发生一个异常的天象也好,都是跟人世间的事情一一相应对位的。但是在东汉以后,实际上应该是更早,人们逐渐掌握了日食和月食的规律。这就对事应说构成很大挑战,这种规律性被发现以后,就很难再讲某个日食是专门谴责君王的。像先秦时荀子他们就有天归天,地归地,人归人的思想。所以当这种事情积累得多了以后,虽然对于三才合一的说法他们是接受的,但是不再认为上天对人间所有发生的事情都要作出反应。像这些观念在历史上也一直存在着。到了唐,尤其是刘禹锡和柳宗元在朝廷上关于蝗灾的争论之后,一直到宋程颢提出天理说,(大家都知道,天理说后来成为北宋新儒学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天理已经变得不再像唐以前那么情感化、人格化了,而是越来越变得逻辑化、理性化、非人格化。这个时候——还有后来明代的罪己诏那么少,我猜可能就跟这种观念的流行有关系——天变得越来越理性化了,越来越非人格化了。除了罪己诏之外,(当然在罪己诏里面也会表现)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的表达方式还有很多,如春季是万物刚刚出生的阶段,不许砍树捕兽;《吕氏春秋》里讲在不同的时令,推行不同的政策,如果你的时令和政策在天时上违逆就会有恶果;处死死刑犯一般要在秋天进行,叫做秋决;还有大赦令,我们现在听来像是天方夜谭,对于古人来讲大赦却是很正常的事情。监狱里的罪犯往往会容易有这样的想法,比如希望某个皇帝快点死,然后新皇帝上台就会大赦天下,像南梁的梁武帝,在位47年,下了27次大赦天下的政令,以至于政令废弛而天下大乱。古代比较了不起的皇帝在大赦令的下法上都有讲究,既显示了自己的仁慈又不会破坏法律。汉文帝执政23年,下了六次;顺治执政18年,下了11次,稍有点多;康熙亲政53年下了11次,比例基本上和汉文帝相同,他的其他许多做法也常效仿汉文帝。

在罪己诏里表达三才和谐统一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赐物赐爵免税。汉文帝从前元12年开始,免农业税免了13年,恐怕古今中外仅此一例。后来康熙皇帝看到汉文帝免税诏的时候都说,这个难度太大,我做不到。还有关于宋仁宗的一件事情,宋仁宗有一天晚上特别想吃烤羊,但是他怕要是把御厨喊起来的话,御厨就要杀生,而且御厨以后会担心皇帝晚上饿就会提前杀生,所以他就忍住饿不吃。像这样的事情背后都有一种观念在支撑,并不是简单的一件小事情。

在三才统一论中,人天地万物动物植物都是有灵性的,这些物种都要和谐的在一起才能很好的生存。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历来的研究者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一般情况下就简称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天人相关。在一定意义上讲,特别是对于古人来说,这样的表述是没有问题的。但关键是二十世纪以后,中国整个国家的思潮都严重的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冲击,由此带来了一些很不好的结果,当然不好的原因并不是西方文化导致的,而是因为我们在惊慌失措下,把传统文化踩在脚下,于是在整个20世纪所倡导的所谓的人文主义其实已经远离了我们的传统,人本也并没有本起来。我们只有在明白了这个古代的传统被抛弃后,才会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像1958年大炼钢铁滥砍森林那样的现象。这件事情以前只有秦始皇做过,而且他只砍了一座山,因为他生气了。他没有像我们58年那样全国上下一片砍,还有在此之前的所谓的打麻雀,除四害,后来的文革诸如此类的国家精神病时期,这就是我们把以前的好东西扔掉以后,又拿了西方的坏东西,然后跟中国古代的坏东西结合起来,就出现了这种恶果。

关于政道问题,我们现在实际上是比较混乱的。从孙中山开始天给毁掉了,我们一时也重建不起来,在这个被韦伯称为祛魅的时代,至少几十年之内是不用想的。目前,我们新的政道也只能是民主,但是我相信将来我们在民主的背后还会要需要寻找一个更加深刻的渊源,我想那应该是一个在传统基础上的新的天地人三才和谐观。我就讲到这,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萧瀚教授的精彩演讲,下面我们请王焱老师进行评点。

王焱:我听说萧瀚在做这个“罪己诏”的研究,就听他讲了两场。“罪己诏”是古代帝制中国的一种现象,过去也有人讲过。从文体学的意义上说,罪己诏和别的诏书都不一样,是一个独特的问题。萧瀚教授从发生学上,从尚书的最开始到袁世凯称帝失败上来研究还是很有意义的,特别是从对加深对中国古代政道的理解的角度上更是如此。自从帝制中国结束后,关于中国古代的政体有很多争议,比如钱穆先生就说中国古代的君主制度不是一个专制制度,引起很大的争议。所以怎么认识中国古代,是否君主制一定就是一种专制制度,这是一个需要长时间讨论的问题。比如在希腊哲学家看来,君主制还是一个相当良善的制度,并不像我们后人所认为的那样。现在我们对帝制划分了一些不同的类型,我觉得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很重要。但是我觉得我们主要还是在进行横向的共时性的分析,对罪己诏的历史演变过程缺乏进一步的探究。我们知道殷商时代,殷人尚鬼,比较相信巫术迷信,如后来出土的甲骨实际上就是卜辞。但是到后来由于人文理念的觉醒,殷商的这种尚鬼的传统开始有了一个分类,所以王国维说殷商之际文化巨变是非常大的。再一个时期就是从西汉到东汉,西汉我们知道是董仲舒,汉武帝决定独尊儒学。秦始皇焚书之后,当时漏掉的经书实际上是今体文,也就是后来的今文经学,里面掺杂了阴阳五行的学说,所以西汉的儒学里面有很多巫术的成分。到了东汉光武中兴时,又有一次比较大规模的焚书,那次焚书主要是把西汉流行的巫术这一套做了一个比较彻底的焚毁,所以从东汉起古文经学开始兴起,这意味着儒家理性主义的抬头。从那以后一直到清代中叶,实际上占主导地位的一直是古文经学,比较强调历史和理性。对于天人感应说的迷信思想,一般士大夫都是抱着一种“天道渺茫难知”的态度。这时的天人感应说主要是用来震慑一些愚民,对于士大夫来说它是在强调一个天理,其中蕴含着一种关于道德的形象学。实际上对比希腊我们会发现,希腊的哲学家通过辩论和与人对话探讨认为在可见的可感知的基本世界背后有一个理念的世界,柏拉图说这个理念的世界是我们的一个根本的赌注,如果你不相信它的话,正义就没有了,善也没有了,所以要相信在这样的社会在现象背后有一个整体的理念的世界,现象世界不过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柏拉图讲的是二元论,即这个世界分成一个理念的世界和一个现象的世界。对于中国人来说,实际上是不太相信现象世界背后还有一个理念世界的,中国人比较相信如果有这样的东西的话它就应该在我们这个现象世界,世俗世界有所体现。就像我们所说的天命说,天命必须表现出来。王朝末年,张三得了天下,李四却失掉了,为什么?因为张三有一定的天命。天命渺茫然之,但是他胜利了,说明他有一定的天命。所以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他们都认为有一个超越的世界,它影射了现实世界的不和谐,不同的是希腊人看到的是理念,中国人看到的是天道。现在这个世界步入现代社会同样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而现代性意味着神异论的结束和仁义论的开始,人类进入现代世界必须从自身寻找正当性的来源,而不是再像过去一样从渺茫的天道、上帝或者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去寻找。现代中国是一个从帝制中国以来,一百多年来还没有最终地完成向一个现代的宪政、民主、有序的国家转变的国家。如何去构建一个既能吻合中国的古代传统,又能正面回应现代性挑战的这样一个现代的民主国家,是无数代思想家也好,仁人志士也好,应该讨论的问题。罪己诏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入手的地方。政治的演变轨迹和它未来的走向,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题目,但还是有待于萧瀚进一步的挖掘,这个课题也很广阔,我就讲这些了。

许章润:上周一你在清华一个很小型的圆桌讨论中间讲了这个题目。我觉得那天比今天讲的好。因为那天的人比较少,圆桌的形式比较适合讨论,不像今天这样比较正式,规模庞大,所以可能影响了你的发挥。我那天听了之后很钦佩的一点是,萧瀚过去一直以媒体网络的形式出现,最近一年多长期在网络中没有发现萧瀚,没想到他是沉潜于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从罪己诏入手,来探讨治道与政道的问题。刚才我听了之后,觉得可能是到了今天随着中国GDP的增长,文化自信心的恢复,公共知识分子正在面临着一个转型。一个曾凭着满腔的正义之感和犀利的文笔驰骋于网络之上的青年才俊,也开始研究中国古代的很专业性的工作,可见文化自信心的恢复确实波及到了一般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是公共知识分子的转型。那么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好的信息,就是我们法学界的人一般研究问题都是平面化的。昨天晚上在清华作讲座,有人批评我们中国弄法理学干些什么,中国需要养活你们这么多法学家么,中国现在面临这么多问题,你们现在弄这些狗屁东西有什么意义。我说术有专攻,学术都各有其担当的职责,士兵是兵职,教书匠是教职,法理学家是法职。但是这也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就是法理学包括我们整个的法学,基本上是平面化的,没有政治哲学的这种高度的知识体系。但反过来说,正因为术业有专攻,学术有分工,法理学家从一个平面的角度提供关于法律的成体系的理论,才可能为法学界从一个历史之维来看待法律在现代民主国家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与自由主义理念结合所构成的内政秩序方面法律应该摆在什么位置,这两个方面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

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不过我刚才听了对这么几件事情倒是很有兴趣。一个就是相关的资料里面讲到的,“朕既不德”如何如何,一再提到德。我们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中国古代的这种天命观念,不仅是正面提供了合法性,可能同时也是双刃剑,君权作为君职这样一种政治权威,既授之以权威,就必须符合这个权威。实际上,在这个意义上,“罪己诏”它不仅是一种政治策略,同时,也是首先对官僚、士大夫阶层有个交待,起码要有一个姿态。君王要镇天下,就要处理君与民、君与臣、君与神之间的紧张,也包括德与威、德与法的紧张。所以,这里面天命是基于道德本体之上的至高至上,作为天之子的君王,他对自己的自责自省,都是以德配天的修养功夫,所以这里面牵扯到了中国古代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刚才提到的德与威的结合,一个讲的是软性的政道,一个讲的是有力量的硬性的政道。这里面给我的启示就是说怎样在内政体系中建立一种自由和谐,在国际秩序方面将民族主义和民主和平这样两个充满张力的东西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天地人三才统一论。

问:您刚才罗列了很多的朝代,这些朝代都存在罪己诏。您认为这是中国古代的政道,可以从中吸取营养。但问题是呈现给我们的只是文本的东西,这些文本到底对现实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您刚才的介绍中我觉得不是特别的多。只是您讲到,有一个大臣自杀掉了,可能有一点影响。现代社会中存在的把正义当成摆设等现象,在古代也是非常多的,您说从罪己诏能吸取到现代政道的营养,我觉得论证不足。

答:谢谢你的提问。确确实实,把我的文章比较详细地说一遍,至少需要3个小时,所以有大量的问题都没有展开。我也是等着请大家提问题的时候我可以趁机补充一下。刚才说到罪己诏,你说它在古代历史中到底有没有真正起作用,还是仅仅是一个文本?实际上,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了,伴随着罪己诏还有一系列的政策,比如说对前代政策、政治的改变;比如说,在宋代的“熙宁变法”中,每次来一个日食、月食、大风、大雨、大旱,朝廷上党争就开始了,对宋神宗、王安石不满的人就立刻跳出来说,这是王安石改革改的,你看把国家弄得乱七八糟怎么办呢,立刻改变政策。好,朝廷就被分成两派。有时候争论的问题大家都会觉得非常可笑。比如说,来了一场蝗灾,大家就会争论要不要杀蝗虫,是杀蝗虫还是让皇帝坐在那里打坐自省。它都是有实际效果的。还有就是很大一部分罪己诏都伴随着大赦天下。我刚才已经举了几个例子,有时候大赦得天下大乱。其他的种种,尤其是皇帝还经常说朕既不明,朕既不德,朕不能远德,朕颤颤栗栗……这些东西实际上对人们,在古代所讲究得那种德之下的人民,是非常有效果的。尤其像唐德宗李适,因为士兵叛乱被赶出长安城,他很痛心,就让陆贽写了《奉天改元大赦制》。这是一个很著名的罪己诏,到了基层,有许多的将领、百姓看到这个诏书以后,都感动得掉眼泪,你想能不起作用吗?还有汉武帝著名的“轮台诏”,这是非常出名的。当时陇西200多万流民随时都会发动叛乱,他下了这个罪己诏说要改变政策,不再像前三年一样拼命打匈奴又没有打下来,这个国家被耗尽。在这个情况下,下了罪己诏,政策改变了,社会就会安定下来。像明代,明代在崇祯皇帝,有过几个罪己诏。但当时的罪己诏已经不能对现实起作用。为什么呢?原因在于明代的皇室太没出息。举个例子,我前一段时间看一本书,上面把明代清代的宫廷费用作比较,就发现清代宫廷费用只相当于明代一般皇帝发给后宫的妃子的费用。崇祯皇帝在下罪己诏的同时,拼命敛财。他内帑有几百万两银子不肯拿出来用,还去募捐。结果呢,大臣们不肯出钱,把他气坏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下罪己诏是没有用的,尽管郭沫若所说他罪己不可谓不深,但是这个深也没有用。所以这个罪己诏只能是辅助性的,如果辅助得好能够产生很好的作用。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让你满意。

问:罪己诏有什么魅力,你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研究罪己诏?你为什么不用这个时间来研究基本制度?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区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我发现北京大学一万个学生中没有站出来选举,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答: 我觉得老天保佑,我们现在能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

问: 罪己诏在当代社会有没有对应的文本?

答: 没有。

问: 罪己诏下来后,皇权是怎么自限,是否形成一种惯例?下完以后对皇权哪些部分形成了限制,限制范围多大,是否形成惯例?

答:自限实际上是有的,比如说,罪己诏常常又是求言诏、求贤诏。这时候大臣、天下之人都可以向皇帝提出意见。所以,你看宋代,尤其是熙宁变法的时候。有几个人提出的建议非常尖锐,皇帝要是心胸狭窄一点,会恨得牙痒。就像唐太宗,回到后宫去说我总有一天要惩治这个乡巴佬,这个是针对魏征说的。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下罪己诏的时候往往是向皇帝进谏的最佳时候。这实际上是自我限制的一种表现方式。当然其他的如减御膳,在现代意义上不能被认为是皇权自限,但在古代还是可以被认为是自我限制的一种方式。还有如连续十来天全部素食,对自己进行反省,自己有什么问题反省后和大臣谈,大臣又会提出种种建议甚至是要求。比如说明代,明代的谏官很厉害,有专门的言官制度。万历皇帝为什么会罢工30年,就是因为言官太厉害了,连看场戏都看不稳。所以最后他就说你们玩去吧,我不跟你们玩了,然后就罢工,躲在后宫不出来。能不能也说这是一种皇权自限?当然他不是下了罪己诏后罢工的,跟这个没关系。但是有大量的类似情况。

问: 中国古代有没有宪政?皇帝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因和动力下罪己诏的?

答:中国古代有宪政这种说法,我无法回答。皇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什么动力发罪己诏,根据我所看到的这些材料,皇帝下罪己诏,就是我刚才所讲的,背后都有这样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从三代以前就形成了。后来,人们往往认为,董仲舒对天人感应说影响非常大,但实际上从真正的历史上来看呢,汉文帝是罪己诏的创始人,而且他发布过灾异罪己诏。我觉得在真实历史状态下,天人感应这种观念早就形成了。而且这种共识哪怕是在宋代天理逐渐人格化以后,在罪己诏的领域中都没有什么变化。比如说清代的罪己诏和汉代的罪己诏,差别是不大的。它既没有统一的格式,也没有明显的波动情况,只是明代的罪己诏比较少。历代罪己诏几乎没有区别、很难区分,唯一的区分方式用文字学的方式去考证。发布罪己诏的主要动因,是我是皇帝,我对这个世界负有责任。我举个例子,唐高宗不是一个很英明杰出的皇帝,有一回出现彗星以后,一个大臣说出现彗星对整个世界不好、对国家不好,不过我看彗星的彗尾在高丽那边,看来小国要灭了。他的意思是高丽小国灭了就把你的罪过弥补了。唐高宗就说我是万国之王,高丽虽然是小番,但也是我的臣民,岂能委过于他们?这个罪过还是要我自己承担。从这里面可以看得到,发布罪己诏的内心动机就是我是皇帝,我要负责,我只有用负责任的方式才能够表明我配做皇帝。中国古代帝王的人格特征是什么呢?自尊自罪。实际上,自罪是自尊的一种表现。就像刚才所讲,天命是双刃剑,它既赋予权力,也给与责任。所以呢,钱穆钱先生他所谓的“君职论”,是有一点偏的。实际上他当时这种说法是为了纠正另一种偏。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是“君权论”,认为中国古代的君王就是权力无边。比如谭嗣同有一句话“两千年中国皆秦政也”。你仔细想想这句话是很可怕的,因为如果两千年中国都是秦政的话,那么你每天出门看到的都是一车一车的胳膊,一车一车的腿。秦朝肉刑用得很厉害,随便在路上倒灰的人就要被弃市,你想想秦朝是怎么过的,所以才会13年而亡。所以呢,只有君权和君职加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帝王。

问: 您选为什么选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像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应该关注哪些社会问题?

答:实际上,我说罪己诏等都不是我真正要说的,我真正要说的是中国古典政道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论。因为我觉得只有这个东西才能够解释罪己诏的发生。为什么西方没有,中国才有?这才是我真正要去面对的问题。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中国有几千年的传统,但这近百年,我们把传统踩在脚下,以至于发生种种国家精神病状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为什么会一天闲着在那里打麻将呢,对不对?人们为什么会把自己家的铁都砸掉去炼那个所谓的钢铁?所以选举是重要的,但是我认为我研究的问题也是重要的。刚刚这位先生提的问题很重要,但我认为我研究的问题重要性不下于选举。因为我们中国如果不真正搞清楚我们的传统,我们真正能继承的是什么,真正要扔掉的是什么,那么将来国家精神病依然要发作。

问:您刚才说您无法回答罪己诏的发展变化,您又提到国家精神病未来还可能复发。我的问题就是如果当代没有政道,有GDP主义吗?从这个问题来看,为什么当代出现这种状况?你说未来中国乃至世界的新政道是新和谐,怎么理解这个新和旧?

答:其实这个新和旧的问题就是韦伯提到的那个命题,就是说我们要回到历代那种事应说、回应说、来一次日食就是某某人做错事这样的时代是不可能了,对不对?因为我们的科学已经告诉我们不是那回事。但是人和天、人和地的关系依然还是存在,只要我们还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还是会碰到这些事。实际上,中国古代天和地既有自然的一面也有超验的一面。比如说现代人们包括西方人在内环境保护的意识,根本出发点还是在人。但中国古代不许杀生、不许砍伐森林,这些观念本身不是为人,它就是为了环境本身,这就是很重大的差别。

问:并不是每一次灾异都要发罪己诏,那么当出现灾役该不该发罪己诏时,皇帝有没有解释权,解释权有多大?是不是大到可以让大臣替自己承担罪责?

答:刚提到皇帝把大臣逼死的事情,汉成帝逼死翟方进是有天象原因的。“荧惑守心”的天象在古代是很可怕的天象,当时发生了这种天象。荧惑指火星,守心是指心宿。“荧惑守心”就是指火星逆行之前出现的停滞状态。大家都知道天文学有行星逆行的问题,这个逆行不是真正的逆行,是行星运行速度与地球不一样,我们在地球上看上去的视运动。但是古人并不知道这种情况,而且从星象学上认为,出现“荧惑守心”就会使君王暴死。根据黄一农教授研究结果,当时并没有发生“荧惑守心”。但当时汉成帝很害怕,就要三公抵罪,当时翟方进不肯自杀,汉成帝就把他训了一顿,回去后就自杀了。结果过了没几个月,汉成帝就暴毙而死。我觉得这个事情非常好,好在哪里呢?后世的君王不敢再让丞相来抵罪,因为抵了也没用。

问: 其实我对这个具体的问题倒不是很感兴趣,而是想知道皇帝对罪己诏有没有解释权?

回答: 解释权当然是不成问题的。

问: 罪己诏是不是和古代天象的变化以及灾异的发生成对应关系?

答:罪己诏有时候和天象历史比较存在差异,可能攒了好几年才发一个。比如说日食月食经常是连着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有规律了,皇帝也不是傻瓜。然后日月食都能算出来后,往往关于日月食的罪己诏数量就会减少。对于一些灾异如果能够找到规律,它的罪己诏也会减少。所以宋代,事应说就变得越来越没分量,原因也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