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个阶段,为了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科学技术的创新,也需要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对许多习以为常的词汇,进行“咬文嚼字”,搞清楚它们的既定内涵,以及它们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使用;与此同时,则需要起用一批新的词汇,或者至少要赋予旧词汇以新的内涵。为此,让我们以“群众”、“人民”、“国民”、“公民”为例,探讨一下有关的问题。
群众,这是一个曾经广泛流通的词汇,而且在今天仍然被普遍地使用着。群众一词出现于20世纪,或者被广泛使用于20世纪后50年,它源于“群氓”、“民众”,但是又被赋予了另外的内涵。其一,群众是领导的对比词,并暗含群众比领导水平低的内容。其二,群众是干部的对比词,暗含群众比干部觉悟低的内容。其三,群众是共产党员的对比词,是政治派别、政治觉悟的一种等级。
显然,群众被赋予的这些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而且不利于今天的社会发展。笔者建议废除或限制“群众”一词的使用(特别是在政府文件和法律文本中,下同),改用“公民”或“若干公民”。与此同时,与群众对比而存在的“领导”一词,改用“官员”:“干部”一词,改用“公务员”;表示党派身份的“群众”一词,改用“无党派公民”。
人民,这是一个与群众同期出现的词汇,它通常比群众所指称的人群范围更广、数量更多。人民这个词汇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阶级性,按照这种阶级理论或观点,总是要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人,划分为“人民”(有时候则称之为人民群众)和“非人民”两部分。所谓“非人民”即人民以外的人,他们被视为革命的敌人,或者被视为革命的对象,大约占全部人口的5%。而且,哪些人被划入“非人民”的另册,则可以随着阶级斗争的形势和需要而不断的调整。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今天应当废除“人民”一词的使用,因为我国的国策已经废除了阶级斗争的纲领,而且也不再进行阶级斗争了,因此也就不应当继续使用带有明显阶级斗争内容的词汇。笔者建议用“国民”或“公民”来取代“人民”一词。
国民,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国家里所有的人,或者是拥有这个国家的国籍的人,具有地理和行政的属性。此外,“国民”一词,比较偏重经济的内涵,例如国民经济、国民人口。如果说,“国民”也有政治的内容,那么也偏重于国民义务方面,而较少涉及国民权利方面。
公民,这是一个对中国社会来说比较新的词汇,它的主要内容是指“拥有对国家事务发言权、选举权、参与权、管理权”的国民。毋庸置疑,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我们需要的是公民,而不是群众、人民。这是因为,只有当每一个国民都拥有了公民的权利,国家才能够获得社会的公正,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平等的施展机会,这个国家才会雄踞于世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