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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校园生活-读书与学术——着眼法学界的观察

读书与学术——着眼法学界的观察

作者:张进德 阅读3486次 更新时间:2006-10-31


学术需要积累,传承性是学术的一大特征,正可谓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学术积累的途径有很多,具体包括读书、学术交流、拜师求教、社会观察等等诸种。其中读书是比较重要的一种途径,因为在学科门类愈加精细的今天,通过读书获取多学科知识的机会似乎更大一些。但无论何种,思考当是连接这些途径和学术之间的一座桥梁。缺少了积极独立的思考,所谓的治学便也成为了“花拳绣腿”。另外,读书的目的也并非完全为了学术,否则难免存在读书功利化的嫌疑。毕竟也有许多读书人,或为了长长见识,或为了陶冶情操,或为了博得一笑,或为了看看热闹,这些皆无可厚非,甚至我一直打心底里认为读书还是一种上乘的生活方式。

上述一番道理太过浅显,应该不会招致多少批驳。读书与学术的关系十分密切,法学界的两种现象却令两者相互之间产生了严重的游离。

有一种论调,就是要先读书,多读书,在读书不够的前提下不能做学问、写文章。这种说法其实没什么错,是啊,缺乏积累又如何治学呢?只是,真理太过绝对却也成为了谬误。持此论调者虽非多数,但这一群体也有一定的代表性。譬如,在一些“读书神圣”论者那里,要以读书多少论英雄,有时会在限定时间里强制自己读几本甚或多少页书,并以所读之书是否名著经典论英雄,动辄便口吐莲花,开口闭口韦伯、海德格尔云云,声称阅尽福柯的所有作品,但却不求甚解,只知“圣人怎么说”,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渐渐消逝了。这种论者有一通病,对待时下尤其同行的一些学术作品采取“鸵鸟”政策,看看题目便斥之为“垃圾”。而自己却没有什么研究文章,似乎也不屑于写作。借用北大孔庆东先生的一个比喻,正如“一台电脑有八万G的硬盘,装得满满的都是‘正确而严密的知识’,可是286的配置,什么都调不出来,一敲键盘就死机,那些知识就成了死知识。”我倒认为,大多这种论者都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坐牢”。我虽然不知道何谓“有学问”,但却知道何谓“没有学问”,法学界的确存在一些产量不高但精益求精的学者,然而,对自己的研究什么也写不出的“博览群书”者绝不能算作“有学问”罢。

再譬如,大学里一些研究生导师也属此类,他们喜欢为自己的学生开设大量的阅读书目,并明令学生们不得撰写学术论文,更莫谈发表了。在当下,几乎所有大学都要求研究生有发表任务的做法不是好的风气,并早已成为众矢之的,但为求读书而整齐划一地不提倡甚至禁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做法却也充斥着“死读书”的腐朽味儿。其实,就获取知识的目的而言,思考远比读书更加重要,有时候写一篇东西的思考力度要胜过单纯地读一本书多少倍。单纯读书,可以摇头晃脑,可以轻松惬意,可以按照自己随意的思路而不按作者艰难的创作思路进入,这种怠惰的学术训练不是高效的。另外,实际上会有例外的研究生甚至本科生也可创作出佳作,不能因着他们貌似肤浅的年龄劣势就一概否定他们的研究,而不屑一顾曰:“小孩子能写出什么东西?”殊不知,从帕维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的贝卡里亚在24岁时就在学术界崭露头角,26岁时就已经出版了那本传世的《论犯罪与刑罚》。

前种现象在法学界实则只是“沉默的极少数”,因为在这浮躁的学风里真正能够坐下来读书的原本就已不多。而后一种现象却是“沸沸扬扬的大多数”了。没有足够的积累,缺乏充分的论证,却生产出了一篇篇的学术文章和一本本的学术著作。这一群体不喜读书,只好写作,读书也是为了单纯的写作而搜集资料。于是,他们的作品便也限于某一专业甚至某一方向了——局限于法学,局限于诉讼法学,甚至局限于刑事诉讼法学。脸上却也挂着冠冕堂皇的神情:“这不是我的专业,我不熟悉,那才是我的专长!”难怪一次同大学里某一部门法的教师交流,提到了“他们”的一个专业术语,这位仁兄立即面露“这个你也懂?”的诧异之色。只是,人类的知识本无学科的类别,人为的门类划分仅是为了迎合社会分工的需要,绝非意味着某一块知识的“跑马占地”,以及同其他知识的“老死不相往来”。这种“单一专业方向”的作品,除了供作者用作评职称填表之外,连责任编辑算上恐怕也就只有两个读者了。此种学术丝毫不利于人类知识的增长,即使能够运用于社会实践,大多对社会发展也是有害无益的。学术研究应当以问题为单位,而不是以学科为单位。解决一个法学问题,通常也离不开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心理学等等的知识。于一个法学者而言,通过以读书为主要途径的学术积累,却也有为重要了。

说了那么多,似乎有“大放厥词”之嫌疑。而我只是法学界的小辈,仅就自己对读书与治学关系的思索,发表了长期以来观察学界两种不良现象的点滴感慨。这些也是在自我警示、自我约诫,而绝非自我标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