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经济法(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

老行者之家-经济法(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2000年《经济法》复习总结

2000年《经济法》复习总结

作者: 阅读2956次 更新时间:2001-08-08

《经济法》是门记忆量相当大的课程,考题的分布也较广泛。针对这种情况,考生不能零散记忆,必须从相关法规、相关条款中寻找巧门,这样掌握的内容才会牢固。有关专家根据《经济法》的考试大纲及《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征,归纳如下 :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这章在过去历年都没有作为考试的重点章节。今年这章增加了法律行为与代理和诉讼时 效等新内容。建议考生掌握以下一些内容并要加强对新内容的学习: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的形式;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4)法律行为与代理; (5)诉讼时效; (6)违反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第二章 企业法 这章在去年的考试中是一个重点章节,估计今年仍然会是重点。这章新增加了个人独资企业法这一节新内容。请考生主要关注: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4)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 (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7)合伙企业的设立; (8)合伙企业财产; (9)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l0)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1) 入伙与退伙; (l2)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1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l4)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主要了解"资产处置权"和"联营、兼并权"; (15)全民所有制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 (16)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地位和职权; (l7) 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l8) 禁止向企业摊派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这章在过去历年的考试中都没有作为重点章节,且主要是以选择、判断等小题目来测验考生对该章相关知识的了解。考生在学习中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概念; (2)国有企业财产的分级管理和分工监督; (3)国有企业的监事会; (4)国有企业稽察制度; (5)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 (6)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7)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 (8)产权界定的组织实施解决; (9)产权纠纷处理程序; (10)国有资产评估的概念; (l1)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l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概述; (l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 第四章 公司法 《公司法》的内容比较重要。考生在学习时要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l)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登记管理; (3)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 (4)公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6)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7)国有独资公司; (8)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9)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0)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股权管理; (l1) 财务会计在公司中的作用; (l2) 公司财务会计的要求; (13)公司利润的分配; (l4) 公司的合并; (l5) 公司的分立; (l6)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l7) 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 (18)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这章也属于比较重要的一章。在过去的考试中多次有综合题出现。但是去年的考试本章没有综合题目出现,而且所占分数的比重较之以往有所下降。请考生主要掌握: (1)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3)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5)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让; (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10)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1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 (12)外商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定; (l3)外资企业的特点; (l4)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15)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16)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l7)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及与《公司法》的衔接。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这章的内容也比较重要,在过去的考试中多次有综合题出现。考生在学习时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2)破产界限; (3)破产申请的提出;
(4)破产申请的受理; (5)债权人会议的性质与组成; (6)和解和整顿程序; (7)破产宣告; (8)刚破产清算组与破产财产; (9)破产债权; (10)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第七章 证券法 这章的内容比较重要。请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l)证券及证券法的概念; (2)证券管理的基本原则; (3)股票的发行; (4)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 (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6)证券的承销; (7)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 (8)股票上市交易; (9)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l0)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交易; (11)禁止的交易行为; (12)上市公司收购; (l3) 信息公开的形式; (l4) 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l5)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八章 合同法(总则)
这章的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合同法》作了相应的调整,同过去教材所讲的合同法律知识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应该是比较重要的一章。希望考生在学习时能关注如下一些问题: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合同的分类; (4)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5)合同的订立程序; (6)缔约过失责任; (7)合同的生效; (8)代理问题; (9)无效合同、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l0)合同履行的原则; (11)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l2)代位权与撤销权; (13)合同担保的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4)合同的变更; (15)合同的转让; (16)合同的终止; (l7)违约责任概述; (18)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20)违约责任的免除。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考生在学习合同法(分则)这一章时应当同合同法(总则)的有关内容联系起来。应主要关注下列几个有名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第十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从过去的考试来看这章所占分数的比重不是很多,而且主要是以选择、判断之类的客 观题进行测试。请考生主要关注下列问题:外汇的概念;外汇管理的概念;境内机构的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
管理;逃汇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套汇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扰乱金融行为及法律责任;违反外汇帐户管理的行为及法律责任;违反外汇经营管理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这章在过去历年的考试中所占分数的比重也不多,同样主要是以选择、判断之类的客观题为主。考生主要掌握: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委托收款;汇兑;托收承付;信用卡;单位和个人的结算纪律;结算责任;银行帐户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存款帐户的设置与开户条件;一般存款帐户的设置与开户条件;临时存款帐户的设置与开户条件;专用存款帐户的设置与开户条件;违反银行帐户管理的处罚。 第十二章 票据法律制度 这章的内容比较重要。票据的概念;票据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抗辩;汇票的概念和种类;汇票应记载的事项;背书;承兑;付款;追索权;本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见票付款;支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付款;我国《票据法》与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关系。 第十三章 会计法 会计法在过去《经济法》的教材中没有讲述,所以这章是新内容。主要关注下列问题:(1)会计法的调整对象; (2)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3)会计管理体制; (4)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5)单位负责人的义务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 (6)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 (7)会计机构; (8)会计人员; (9)不依法进行会计管理、核算和监督的法律责任; (10)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1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1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l3)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l4)其他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