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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经济法(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对2000年CPA考试考生应试时失误点的分析—《经济法》

对2000年CPA考试考生应试时失误点的分析—《经济法》

作者: 阅读3171次 更新时间:2001-08-08

今天讲《经济法》的考试情况,也只能讲个大概,否则我也不讲了。   这门课2000年考生的合格率是19.32%,仅次于《审计》,应当属于考试成绩较好的科目。《经济法》试题的结构,是客观题大于主观题。其中客观题共54题、占54分;主观题4题、占46分。这种题型结构本身给了考生以有利条件,特别是对那结记忆力好的考生,应当比较容易通过。   客观题的单选题是16题,涉及11个方面的法律。重点在《证券法》、《合同法》、《公司法》。这方面谈不上考生的失误与否,关键在于看书以后,是否记得住。例如:有关的期限日期、罚款金额、基金比例,等等,只有死记硬背,没有其他办法。这也是《经济法》命题老师的难处,法律不可能“活”。考生丢分,也主要丢在没有记住上。其中,有关《破产法》单选有两道题,在多选中还有一道,判断题还有两题。实实在在说,我个人认为这方面所占题量太多。目前的《破产法》没有什么太多的现实意义,因为企业破产有关财务处理并不是按《破产法》办的,国务院另有规定。这三道题主要是法院办案用,与注册会计师关系不太大。当然,也不能算偏题。   多选题是18道题,也涉及11个方面的法律。重点在《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由于忽视《民法》而造成的失误较多,因为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基础知识”一章中,一些法律的基本概念比较容易被忽视。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方面的三个题,没有全部选对的超过半数。有关合同法的三个题,“无效合同”及“违约责任”这两个题没有全部选对的也超过半数。   判断题是20道,还是上面说到的那些法律。由于采取倒扣分的办法,使一部分考生不敢轻易下笔。失误较多的是有关民法、合同法和证券法等三个方面。   客观题得分点应该说是比较多的。   主观题只有4道、46分。第一小题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其业务涉及《合同法》有关“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大多数考生答得较好,部分考生对“如何满足丁的请求”有所失误。第二小题比较简单,属于买卖合同的相关事项,考生得分也比较高。一、二题加起来是20分,超过半数获得了12到15分,说明考生对《合同法》还是比较熟悉的。   主观题的第三道题是一个难点,标准分为14分,但多数只得了三分之一的分,5、6分左右。这道题要的害是要掌握中国证监会有关配股的新规定。题目有两个重要条件:第一,甲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配股;第二,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水力发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新制定的规定,如配股的最低收益率降为6%,如上市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其可配股比例可不受最高比例30%的限制,配股定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等。大多数考生,对中国证监会的这些新规定不熟悉、不理解,未能按命题的要求正确回答问题,造成大部分考生失误。   主观题的第四道题是关于《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和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新修改的《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作了明确规定,为单位负责人。同时《会计法》还加重了对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本题命题的原来的题意就是为了体现这一精神。但多数考生忽略了这一点,没有将A公司的财务数据调整行为定性为“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只得到一半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