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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经济法(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2002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练习

2002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练习

作者: 阅读6573次 更新时间:2002-01-25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应当报请审查同意的组织或机构是()。
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厂长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解散,依法进行清算的组织是()。
A.债权人按照规定组成的清算组
B.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清算组
C.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成立的清算组
D.企业自身成立的清算组
3.下列不属于企业特征的有()。
A.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B.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C.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D.企业不实行独立核算
4.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A.30 B. 15
C. 10 D. 20
5.张三、李四、王五同为齐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赵亮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赵亮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齐心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A.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自行接管张三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直接变卖张三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代位行使张三在齐心合伙企业的权利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投资人委托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可以利用职务的便利占用一部分企业财产
B.个人独资企业只能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C.投资人委托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说明委托的具体内容、授予的权利范围等
D.个人独资企业招用的职工,不必签订劳动合同
7.合伙事务的执行一般采取()的表决方法。
A.按风险承担比例确定表决权
B.按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
C.一人一票
D.按盈余分配比例确定表决权
8.国有企业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不属于国有企业监事会采取的方式为()。
A.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
B.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C.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
D.向工商、税务等部门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物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
A.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公司制企业
D.内资企业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4.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A.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B.提出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
C.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D.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以下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
A.监事会主席
B.派出监事
C.职工代表
D.专职监事
6.下列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A.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D.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7.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
A.不得同本合伙企业交易
B.不得同他人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C.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D.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8.下列关于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有()。
A.在清算期间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应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B.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C.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业的,吊销营业执照
D.提交虚假文件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三、判断题
1.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应先进行税务登记,再进行工商登记。()
4.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日起30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5.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成员不得少于3个,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任命。()
6.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7.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