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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新法及评议-今起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患职业病索赔不封顶

今起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患职业病索赔不封顶

作者: 阅读3696次 更新时间:2002-06-29

记者廖怀凌报道:一部关乎全国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今天起正式实施。今天上午,有关部门在广州中华广场举行大型咨询会,法律学及医学专家现场就这部法律向市民作解答。
  《职业病防治法》于去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发第60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这部法律的起草小组的核心成员、广东省职业病院院长黄汉林接受本报
独家采访时指出,立法者是带着对劳动者浓厚的感情起草、制订有关条款的,劳动者的权益在《职业病防治法》里得到充分的保障:———怀疑自己患了职业病后,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当地或家乡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不能“自证清白”就把利益归于劳动者;———如果对诊断结果不服,劳动者本人可以亲自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诊断鉴定委员会;———不管最终的诊断结果如何,劳动者申请诊断、鉴定的全部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索赔金额不封顶。黄汉林说,列入法定职业病的有115种。《职业病防治法》中,加大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增加了对劳动者法律救济的途径,用人单位的赔偿不封顶。除了依法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外,还可以责令停止作业甚至停建、关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记者从咨询现场还获悉,广东有1000万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自1992年以来,全省新发现严重职业中毒11种,其中九种为国内最早发现。由于职业病事故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大多数事故都能在2-24小时内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