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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国际贸易知识-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

作者:不详 阅读62217次 更新时间:2004-01-11


一. 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二. 进口押汇种类

1.信用证单据的押汇

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张远期银行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被银行承兑了,但还没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着张汇票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

三. 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5.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6.以下情况,在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将会受到限制

(1).信用证不再同一家银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因此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进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

(2).信用证为可撤销(或可转让)。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型信用证。

(3).信用证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请押汇期限超过90天。因此企业要求对方开出远期信用证要低于90天。

(5).信用证为付款信用证。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信用证。

(6).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不符点。企业一定要按照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的要求制作单据。

(7).信用证的有效地点在国外。因此信用证的有效地点要求在中国。

(8).信用证交单期离有效期很近。因此一方面要求信用证的有效期长一点,另一方面企业制作单据时应抓紧时间做好。

(9).远期信用证已经寄出单据,还没有被承兑。因此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才能到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10).开证银行的信誉不佳。因此信用证开证时应选择一些大的银行进行开证。

(11).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不稳定、外汇管制教严、资信等级较低、战争多发地、开证银行处于经营危机。因此信用证开证时也要考虑该国的国家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