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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哲学与人文世界-三权分立的倡导者——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的倡导者——孟德斯鸠

作者:不详 阅读21659次 更新时间:2004-05-11

美国的宪法将三权分立奉为一条基本原则,这一直是美国人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其实三权分立并不是由美国人发明的,它是引用一位来自法国的贵族法学家——孟德斯鸠的观点而提出来的。

孟德斯鸠,全名查尔斯·路易斯·孟德斯鸠(Charles Louis 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和《罗马盛衰原因论》。


作为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孟德斯鸠对社会和政治理论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他的那部巨作《论法的精神》也堪称法哲学的权威。(《论法的精神》,1748年出版,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孟德斯鸠对政治结构的分类法,即分为共和、君主及专制和孟德斯鸠的比较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政治社会学。)


正是在《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中孟德斯就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观点和主张。他指出:“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应该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这以国家结构体制分别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1789年的法国宪法中得以确认。例如,法国人权宣言就称“凡权利无保障或分权未设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如今,三权分立原则几乎在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都得以采用。


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武器,但它维护的资产阶级专政必然有其落后的一面,恩格斯就曾这样评价三权分立:“这种分立事实上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关而实行的日常事物的分工罢了。”


虽然说三权分立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产生的,但我们不可否认孟德斯鸠对世界法学和政治学所起的推动作用。请你记住孟德斯鸠的这句名言:“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也就没有君主政体,那时只有一个专制君主。”

孟德斯鸠:近代资本主义法律思想的创立者,近代最伟大的法律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