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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法学教育-网络法学院授课第一讲——自信与成功

网络法学院授课第一讲——自信与成功

作者:杨立新 阅读5514次 更新时间:2001-08-11

今天,我开始网络法学院授课的第一讲。
在这一讲中,我要讲的是,法学研究的自信与成功的问题。在这里,我要结合自己的民商法学习和研究的具体实践,来说明这两个问题在法学学习和研究中,尤其是在民商法学学习和研究中的重要性。
一、关于自信
搞好法学研究,首先是要有自信。没有自信,不可能很好地研习法律,也不可能研习好民商法。尤其是在以自学为主要方法的法律学习中,更是这样。
这里说的意思,就是要在学习、研究民商法的时候,首先要树立能够学习好、能够研究要民商法的信心和决心。只有坚信自己能够有充分的信心和自信,才会使自己有学习和研究的动力,才会坚定不移地学习和研究下去。试想,如果一个人总是在想,我能行吗?我能学好民商法吗?我能够在研究民商法上有所建树吗?这样想来想去,永远不会有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的决心和动力。
在以自学为主要方法研习民商法的时候,自信更为重要。自学,没有老师指导,就是我们的网络法学院的学习,也主要是靠自学,老师不会去讲专业课的。你看见那个法学院给博士研究生开设专业基础课的?这里没有严格的考试逼迫,学不学,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因此,学习和研究是自觉的。
在自觉地学习、研究民商法中,在有了一定的自觉性以后,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没有自信。那就是,有了学习和研究的自觉性,但是,自己学习,自己研究,往往是自己学习、研究到了什么程度,自己并不很清楚,再跟国内的专家、学者一比,自觉差得很远,信心就会降低很多。尤其是在我们的同学中,很多都是在偏远地区的基层工作,与外界接触不多,跟专家交往不多,不知道下小世界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因而缺乏信心和自信。长此以往,信心不足,不自信了,学习和研究的信心和自信就越来越低,最后完全丧失自信,再也不想继续下去了。
这里的根本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学术界出于什么样的位置上,自己的学问做到了什么程度。尤其是在基层工作的人,更是容易出现不自信的感觉。这就是很多人本来有决心进行自学民商法、自己研究民商法,但是后来坚持不下去,半途而废的基本原因。
我自己自学民商法已经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中,我始终如一,坚持到底,总算是取得了一点成果。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自己对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有坚定不移的自信。
那么,自信是怎么样来的呢?
这就是要在实践中发现自己,锻炼自己,不断提高自己,这样,自己就会越来越自信。
我生在一个很偏远的小城市,在长白山区,“文革”中上中学,后来插队,参军,再后来到法院工作。那时,我只是一个具有初中一年级水平的青年。当我迷上民商法的时候,我跟前面说的一样,就很怕自己是一个丑小鸭,偷偷写的东西不敢见世人。我有了三个经历以后,自信才越来越高。
第一次,是到中央党校学习,那时,我是中央党校第一届司法干部培训班中最小的学员。看到头发花白的同学,我很自卑,自觉低人一等。到了第二年,我考入中国政法大学以后,发现自己的同学都是各地法律界的精英,我在和同学的交往中,也是很自卑。但是后来,我慢慢地感到,我在很多方面,并不比人家差,甚至于在某些方面,我还比他人强。到毕业的时候,我的自信心就强了很多了。
第二次,我考到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学习,是第一期。在50个学习民法的同学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我发现不仅不比别人差,而且还是同学中的佼佼者。有了这样的认识,我的自卑心理完全消失,变得越来越有信心。
第三次,是到最高法院工作以后。在去最高法院之前,我很害怕的,因为听说最高法院的干部不是硕士就是博士,个个都是专家,像我这种学历的人到了那里,还不是小学生一样?但是,在最高法院工作了三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自卑感了。对学好、研究好民商法,信心百倍,不怕任何人的奚落和讽刺,就是自己按照自己的既定方针,孜孜不倦地进行学习和研究,这样,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在这里,一方面是要和别人比,另一方面,一边比,一边不断地做,不断地提高。如果不是这样,仅仅是盲目地比,是比不出来自信的。
我说了这一段,就是说,凡是在我们这里学习的同学,都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充满自信,一定能够学习好民商法、一定能够研究好民商法。我的经历,就是给大家一个启发,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必定会成功。
二、自信和成功的关系
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没有自信,就不会有成功。这是我的经验,也是很多人的经验。
但是,自信是成功的前提,这只是自信和成功之间的关系中的一个方面。如果反过来说,有了自信就一定会成功吗?这可不是一回事!成功要有很多因素,自信只是其中一个具体的因素。一个人有了自信以后,要达到自己最求得目的,还要有毅力,还要有好的学习方法,还要有正确的学习方向------,等等,当然还要有很好的机遇。没有这些,只是有自信,要想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那还是差得很远很远。
现在很多人都在努力地学习、研究民商法,也有很多人写出了很多的民商法论文和专著。但是大家可以看一看,在杂志上,在报刊上,在书店的书架上,确实有很多滥竽充数者,其质量确实不敢恭维。一方面,有些是人云亦云,照着葫芦画瓢,照猫画虎,全都是说着别人说的话;另一方面,有些人说的是云山雾罩,不知道说的是什么,甚至大言不惭地说是对民商法新的发展,要打破罗马法以来传统民法的旧习惯、旧传统。这种人没有划清自信和狂妄的界限,没有弄清究竟什么是学问,什么是成功,更没有摆正自信和成功的关系。
上面说的这一段话,有一点远了。还得把话说回来。在开始学习民商法之初,大家的信心很足,决心也很大,但是,大家要千万记住,民商法是一门社会科学,在诸种法律学科中,民商法是最复杂,最庞杂,最难学好、做好的一门学问。一个人竭尽全部一生的精力,也难以接近民商法研究的顶端。世界上像史尚宽先生那样的专家和奇才,把民商法做透了的人,是极其罕见的。作为一个平常人,没有兢兢业业的精神,没有孜孜不倦的态度,没有豁出一切、决心战斗到底的勇气,在民商法的学习和研究上,自信距离成功是非常遥远的。大家一开学,就急着要参考书,要研究提纲,决心是好的,信心也是足的。但是一定要看到,现在做民商法,已经远远不是我们那时做民商法的形势了。我们做民商法的时候,中国的民商法还几乎是一片空白,随意选一个题目,就是没有人做过的尖端,写出了,就是国家一级的水平。现在,民商法研究已经相当深入,相当完备了,再想做出很好的东西,不下苦功夫是绝对不行的。
因此,我要告诫大家,首先是要有自信,有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的决心和勇气;但是,千万不能把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看成是很简单、很轻易的事情。要正视问题的严重性,要研究自己与学问之间的距离,找出自己对民商法的理解和体会的具体程度,然后认真研究学习的方向、学习的方法,学习的计划,等等,一步一步地接近自己理想的顶点。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盲目地乐观,盲目地兴奋,都不能学习好、研究好民商法。对此,各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怎样算成功
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上,怎样才能算作是成功呢?这也是很重要的问题。
例如,有的人经过认真的努力,成为了民商法的大家,说起民商法,没有人不知道这个人的。这是一种成功。经过认真刻苦地学习和研究,成为小有名气的小专家,经常发表文章和观点,受到大家的重视,这也是一种成功。没有成为大专家,也没有成为小专家,但是在自己的工作中,运用学习到的民商法知识,熟练地解决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以及律师工作中的问题,成为司法工作中的能手,这还是一种成功。就是没有成为工作能手,但是和以前相比,工作能力增强了,办案水平提高了,对民商法的理解和体会更深入一步了,这不也是一种很大的成功吗?
因此,我的结论是,成功是有层次的。大的成功,中的成功,小的成功,都是成功。不论是何种层次的成功,只要是成功,就都是值得庆贺的,值得珍视的。只要在自己年老的时候,蓦然回首,回想自己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上面所花费的精力不是白费的,就应当值得安慰。这就是成功!
在我们学习的时候,要充满自信,追求成功。基础好的,追求大的成功;基础较好的,追求中等的成功;基础差的,追求小的成功。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确定自己不同的成功的标准,不断进步,精益求精,这样,自己所追求和取得的成功,就会越来越大。
开学第一课,我讲这些,就是要大家在学习和研究中,要充满自信,同时要头脑清醒,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去做,争取学有所成,取得更好的学习、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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