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点:西政渝北校区学生俱乐部
时 间:2003年9月20 日19:30—21:30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律教育的重新定位。
第一点要讲的是,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与这个时代有关,取决于这个时代的主题是什么。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还要培养我们的国家管理人才、公务员。从近代国家发展来看,国家发展有三个形态:一是创立国家时代,这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二是建设国家时代,这个时代许多理工科的人扮演着国家领导人的角色;三是管理国家时代,这个时代更多地要靠具有法律素养的法律人。一个社会的法治化发展程度如何,有个客观标准:即律师在这个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一个法治高度发展的国家)律师不仅参与到诉讼领域,而且更多地参与到非诉讼领域,这个领域不受国家编制限制且发展空间很大。
第二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目标问题。
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当时认为国家法制建设的时代即将来临,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还得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我们确立的是市场经济,我要讲的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内涵有三个方面,它们不可分割,它们是:发达的市场经济、高度的民主政治和完备的法制。这三个目标构成了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内涵,而这三方面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具有内在相关性。七八十年代,全国政法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凭的仅占很少一部分,那时候,别说是大专、本科生了,就是能进政法干部学校培训半个月就不得了了。所以现在我们说法律推行程度的高低,标志着两个问题:一是法律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小,还有就是法律教育提供的人才资源是否充足。
第三点:司法部职能的大与小反映国家法律程度的高低。
前面既然讲到我们的三大目标,因此我们应该着重发展三种人才的培养,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这种人才的教育制度应该是我们的支柱性的教育制度,我们可以从我国的招生中感受到这一点。法学教育有三个转型阶段,第一个是从技术战场到实践战场。法律人才不仅是法律部门需要的,我们的各个部门都需要。第二个,从上层建筑走向经济基础。在国外有一句名言:律师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在国外律师主要不是打官司,而是担任法律顾问,所以市场经济离开律师不行。第三个,从自我封闭到对外开放。我国签订了两个公约,并且加入了WTO,在国外,不论是经济问题还是贸易问题最后都转变为法制问题,所以中国加入WTO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是一个大大的促进。
第二个问题,介绍一下法学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社会责任
进入21世纪以后,法学教育的时代任务有很多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不仅要传播知识、教育人,而且还要承担科研项目,培养创造性人才,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所以大学的基本功能加上了科研责任。二战后对大学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大学生)从象牙塔走出来参与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中来,所以大学的基本功能又增加了一项:社会服务。
进入21世纪,(法科)大学承担了五项社会任务:1.满足司法部门的需要,为司法、立法、法律监督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2.在依法治国方面对司法提出要求,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3.要适应工业、农业、贸易、金融、科技、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和整顿,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4.坚持不懈地用各种手段在全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人民的法制意识。5.要充分发挥法制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法制研究、法律援助等。这是我们法制教育承担的五项社会任务,这是我讲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高等院校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院校。
我们要有责任解决好三件事,尤其对你们大一大二的学生,简单讲,一是解决树人的问题。
不管是什么人,首先得学会做人的问题。从我们法学教育上讲,第一要解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问题;第二要解决现代理论精神,什么是现代理论精神,它不是空的,有三个内涵,首先是怀疑精神,敢于怀疑;其次是批判精神;再次是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马克思有句名言:为了相信必须怀疑。顺便讲一下我多年总结出来的法学教育的三大境界。第一个境界,知道法律是什么;第二个境界是法律为什么是这样,就是把握立法的宗旨和精神;第三个境界是你应该提出来——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什么样的。
二是解决方法问题。
应该说解决方法问题就是解决思维问题,我自己的体会就是要有系统的、全方位的思维方法。
三是要让你们满足你们职业的基本要求。
这三点是大体的社会责任。
第三个问题,讲一下法律人的基本知识。
法律人,我们也称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国内和国外,大致上都指的是法官、律师、检察官。在很多国家,对这三种法律人都还有特殊的规定。我也分析过法律这个职业和医师、牧师三种人的区别。在国外,将律师、医师、牧师并称为“三师”,一个是解决人的社会需要,一个是解决人生理上的需要,一个是解决心灵上的需要。他们的一个共同点是他们的对象都是人,这一点和自然科学家不一样。搞理工科的自然科学家的研究对象都是物和事,物和事都是固定的,没有国别、种族区别,不因为温差等各种因素有所影响。而人是天底下最有灵性的,以人为工作对象是很伟大的,也是很难的 。
下面我要讲的问题就牵扯到了法律人的基本知识,法律人的基本知识由谁来规定呢?这是要讲法律职业的特殊性。
法律职业的特殊性的第一点是它以人为工作对象。人非常复杂,所以对它的职业资格和职业要求是其它职业不能比的,有的职业没有特殊要求,什么人都可以干,而律师、法官、教师、医师、牧师就不一样,在这一点上,北师大是步我们的后尘认识到的,所以说队伍必须专业化、职业化。
所以,第一点,这些职业都有一整套的专业制度。我想说的是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教育的特殊要求、法律不仅是门价值科学,也是一门规范科学、描述科学、事实科学。有的学科就仅仅是一门描述性科学或者是一种事实科学,而法律同时具有价值科学和规范科学的特点。
第二点,法律职业在长期的演进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职业特点。我有三篇文章,专门分析了法律职业的独特特点。大致讲一下,主要体现有四个方面:①理论与实践统一。法律职业没有理论和只有理论都不行,它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从事法律职业不仅要掌握大量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掌握法律规则,而且还要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增长和完善法律及与法律相关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贯穿着整个司法实践。②抽象与经验的统一。法律本身就是高度的抽象与高度概括,是以抽象出来的普遍规则来解决各种社会争议和矛盾。如法律规范是对各种行为人的抽象规范,法律制度是对各种制度的最高形式的概括和体现。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规范和调整的对象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司法实践始终都在面对新的问题和新的变化,法律职业就是要通过个体和群体积累的经验,不断完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以应对时代的变化和挑战。这个过程,就是一个经验积累和不断学习的反复过程。由于法律的开放性和实践性,任何人不可能一次性地完成对法律的学习和掌握,包括我和在座各位在内。从这一点来讲,法律既是一门理论科学也是一门实践科学。③统一性和复合性的统一。法律职业的同一性首先是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国家政体的统一性决定了法制的统一性,其次是这种统一性在客观上要求司法专业化和司法独立,而且要求法律工作者高速职业化和专业化,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完备,随着国家工业化的逐步完成,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将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法律关系,归结为法律问题,社会的各种纠纷经过协商、调解、公诉、仲裁等等多种解决机制的作用下,最后也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仅仅靠专业化的法律知识并不够用,而是还要寻找其他途径。④精英化和大众化的统一(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统一)。法制建设在各个国家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建立法制阶段;二是深化法制阶段;三是简化法制阶段;四是转化法制阶段。我们中国刚刚从建立法制向深化法制阶段转换,任务还没完成,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深化。理论提出来了,我们要解决问题,所以得从实际出发,符合我们当前的需要。在中国从建立法制阶段向深化法制阶段过渡这个阶段,中国的司法改革和法律职业制度建设还处在建设阶段。随着中国法制建设不断推进,随着法制在社会中地位不断重要,社会各界必将不断提高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任职条件和高度的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进一步严格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和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各方面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法律的社会化和专业化虽然有时是矛盾的,但有时又是统一的,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建设的人力资源也不平衡。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法律专业化和法律社会化相辅相成。
第三点,基本知识是“法定”的基本条件。
在本科期间,同其它学科一样,都是思想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专业素质教育和身体素质教育。法学教育,从纵向讲,有基本知识性;横向讲,有职业要求。作为一种学科教育,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只能是根据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来进行的,所谓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就是法律人应该具备的三大法律知识:
1.必须掌握法律学科基本的知识体系;
2.必须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职业素养;
3.必须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
如今高校的法律教育,大多数只完成第一项,而缺乏后两项。何谓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一是沟通协商的技能,二是谈判妥协的技能,三是其它法律文书的技能、运用信息的技能等等。这些技能是学校里学不来的,需要在完成司法考试后由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局系统培训完成。
第四点,主要讲一下法律职业基本素养的基本内容。法律人的职业素养有以下几方面:1.法律文化,2.对法制的信念,3.具备现代司法理念,4.法律思维,5.法律语言,6.法律文明。
中国法学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脱节!中国的法学教育五花八门,品种多样,为什么呢?因为脱节,这是中国法学教育的突出问题,导致法律职业本身始终不能走向专业化。因此大家把法学教育简单地等同于学校教育、学历教育。法学教育应该与法律人才的培养相对应,所以传统的理解是学校教育、学历教育,而对法学教育的新的定位却是与法律人才的培养相对应的,注重的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我们新的法学教育应该由五个方面组成:1.高等学校的学科教育,2.法律职业素养的教育,3.统一司法考试,4.法律职业培训,5.法律知识的终身教育、终身培训。
由于时间有限,很多问题今天只能给大家讲个梗概,还有些内容在此就不予详细介绍了,在校庆期间进行的素质教育研讨会上我将作更为系统、全面的发言,今晚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热烈鼓掌)
录音整理:何莹 任芳芳 古晶 校对编辑:杨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