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法学教育

老行者之家-法学教育-美国法学院访问实录

美国法学院访问实录

作者:杨海坤 阅读4761次 更新时间:2006-04-11

问:我们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主要想了解世界经济一体化、高科技、信息化时代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在培养法学院学生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詹姆斯·哈佛(James Hoover):时代在变,特别是高科技发展对法学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现在美国所有法学院都在作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哥伦比亚大学不仅重视传统的、基本的法律教学,更重视前沿的、应用的法律教学。在我们学院,对国际法、比较法教学特别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提高到很重要的位置。为此,我们非常重视法学院的对外交流,其中包括与美国国内法学院的交流,也包括国际间学术交流。我们已经通过网络开设了两门课程,与加州大学合作开设课程,通过网络交流互相授课。另外,在伦敦、巴黎,我们也给那里对美国法律感兴趣的人上课。课程质量第一是我们的办学宗旨,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哥伦比亚大学的声誉。现在法学院学生对课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学院图书质量和软件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中许多人都带着手提电脑来学习,他们急于了解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因此对法律的学习与政府、与社会、与世界都联系起来了。比如对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学生通过因特网直接连接到政府的网站上,用当前政府正在处理的案件进行学习,学生组成了真实的处理案件小组,一起讨论和处理案件。美国的学生在课堂上不仅认真听,而且渴望参与,他们喜欢提问和讨论,要让他们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听众地位,他们是无法接受的。

  法学院的学生第一年学习的都是指定课程,也是通过美国律师考试非学不可的课程。第二年、第三年由学生选择课程,教师负责推荐。我们给每一个学生提供一个学习顾问,为学生推荐课程,当然决定权还在学生自己。另外还容许学生选修法学院以外的课程。美国和中国的法学教学情况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两国之间法学教育方面进行合作交流很有意义。作为一个法学院,必须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在创建特色方面下功夫。

  问:法学院在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模式以及教学设施等方面应当如何努力应对时代的挑战,做好为学生服务工作?

  纽约霍夫斯塔法学院院长戴维·耶伦(David Yellen):我们法学教育实行三年制,第一学年学习基本理论课程,包括宪法、法理、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第二学年侧重学习案例,涉及商法、税法、知识产权法、遗产法、侵权法等;第三学年侧重训练学生如何当一名律师,包括模拟法庭训练、参与承办案件,也包括对学生律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我们的老师都明确,教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让他们毕业后适应社会的需要。世界经济一体化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尤其体现在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国际仲裁法等方面,因此,我们竭尽全力让学生了解世界,了解国际上发生的事情。我们规定每个学生至少利用一个暑假的时间去国外学习,我们法学院与西欧国家的许多高校法学院有密切联系。亚洲很重要,但我们迄今为止在亚洲建立的联系还很少,你们的来访给我们今后在这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我们的教育设施正不断的改善,图书馆、教室的座位上都有手提电脑的插座,使学生能随时进行信息联系,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我们的行政部门设立了招生咨询部门,向学生介绍法学院的情况,吸引学生就读;同时又专门设立职业介绍部门和窗口,配有专门房间安排用人单位(例如律师事务所)与学生洽谈,也帮助学生向用人单位介绍学生情况,推荐学生到他们希望去的单位工作。我们每年还用总经费的10%购买法律图书资料,以便学生能看到最新的法学书籍。总之,法学院处处为学生的利益着想,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

  问:你们是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的?

  耶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斯蒂芬·扬德尔(Stephen Yandle):美国法学院学生来源是第一流的,他们智商很高,知识面很广,很有理想与抱负,他们充满活力,学习的动力很足,不需要我们用太多的精力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只要鼓励就可以了。在美国法学教学界有一个传统,就是让学生自己办刊物,学生写作论文在我们这里是非常重要、非常正常的事情。我们耶鲁大学法学院有八种学生办的刊物,特别是耶鲁法律期刊有相当的影响,学生的论文甚至教授的论文在这些期刊上发表。要成为第一流的法学院,必须有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第一流的设施,学生刚来到法学院,我们就为他们提供电子邮件账号、插头,许多教授已通过网络授课,并为学生提供讨论版让学生回答,也让其他学生看到。我们免费使用两个全美最大的法律数据库。法学院还专门成立了教授计算机使用的研究委员会,专门探讨如何运用计算机提高教学水平和增强现代学术交流能力。前阶段,网络教学还是比较封闭的,我们不满足于此,我们要使网络教学变成双向、互动的交流,甚至是院外、校外的学生通过互联网也能成为我们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教学一定要走向开放,这是一个观念的问题。要使法学院成为第一流,归根结底,学生必须是第一流的,教师也必须是第一流的。对于招生,耶鲁大学法学院坚持“宁缺毋滥”的方针,始终控制一定的规模不能光有数量而不讲质量。教师要集中精力搞好教学与研究,保证师生比例,保证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接触学生,因此我们的教师与学生建立了非常密切的联系,教师随时欢迎与学生探讨问题。美国近几十年来风靡“诊所教学”,强调学生亲自做真实的案子,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法律技巧以及社会责任感。负责法律援助的教师担任诊所教学的教师,他们是指导者,他们为指导学生投入很多的精力和实践,所以我们尊重这些教师的辛勤劳动,对他们的科研工作量要求就适当放低一些。

  问:对招聘教师方面有什么要求?院内体制和决策方面有哪些特点?

  加州伯克莱分校法学研究生院院长渥维勒·斯契尔(Orville Schell):我们对法学院老师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他们不仅应该有法学学位,而且要有其他学科的博士学位。我们特别欢迎有新的知识背景的教师。对教师的要求,除了看重法学功底、法学教学能力外,还看重他是否从事过司法实践,当然,还要有论文、著作出版。对出身律师要求从教的人,还要考察其从事律师职业时的声誉。初进法学院的教师要经过面试,进行试讲,由招聘委员会认真测评,详细研究。我们近几年不断聘请能来院开设新法律课程的教师,使学科方向有新的开拓,学科内容不断更新。法学院院长的产生是一个过程,先由校长任命一个校聘请委员会,到各部门了解情况;另外在法学院内产生一个聘请委员会,教师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互相提名,推出院长候选人,再由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一般选举结果就是最后结果,但从形式上讲选举只是推荐,还要由院聘请委员会报告校聘请委员会,并最后由校长批准。校长一般会尊重院内推选的结果。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由院长聘用,副院长一般由教授担任,院长助理一般是行政人员。我们院成立各种事务的委员会(如聘职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课程设置委员会等),几乎每个教师、职工都有机会分别参加这样那样的委员会,这样权力就分散了,但每个委员会都会谨慎的用好自己的自主权,最后要对院长负责。每五年学校由一个由校长任命的委员会对法学院工作作全面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另外,全国律师协会每五年也要对法学院培养法律人才实绩进行评估。因此,尽管法学院有较大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受到监督,必须运用好。

  问:法院在法治社会中能起什么样的作用?法院对法学教学有什么要求?

  加州法院法官勃耶(Breyer):我对中国的现状了解不够,估计中国人对法院的信任程度总体上没有美国人对法院的信任程度高。法治社会中首先必须提高法院的威信,一定要提高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度。美国认为司法公正首先来源于司法独立,实际上美国也有司法不公正的状况,也没有完全做到司法独立。但有两条可以保证我们法官在办案时能独立行使职权:第一,我们的地位是有法律保障的。第二,我们的收入也是有法律保障的。这两条最基本的原则使我们能够实际体会到我们能够独立办案,不受非法的干预和干扰,包括政府对我们办案不能指手画脚。我们的法官是从律师中选拔出来的,而律师是在法学院里培养出来的。因此任何好的司法制度都必然与法学院教学有关,法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归根结底与法学院教学密不可分。当然人才必须竞争,年轻人参与各种不同的事务,得到不同的培养与锻炼,在他们中间选拔最好的人才,这对司法制度的完善有很大的意义。听说中国马上要实行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这是一个好的尝试。中国过去传统教学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离实践比较远,美国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认为法学院就同医学院一样要寻找理论与实践的平衡点,同时,培养要有重点,因法学领域很广泛,越来越需要专门化的人才,例如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