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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法学教育-《正义与慈悲——给法律人的一封信》读书笔记

《正义与慈悲——给法律人的一封信》读书笔记

作者:许宗力等 阅读5487次 更新时间:2010-10-15


王泰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在尚未确知自己的喜好或能力之前,不妨听从父母长辈的建议,但同时保留住其他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一旦确知自己的方向,就要勇敢地追求。

李震山(中正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政治大学及文化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
首先,要认识真正的自己,并经常确实无私检讨自己,永保反省机制。其次,多结交具多元、包容、表里如一之价值观的朋友、同仁和师长。

自由权利的实质内涵亦充满了宽容、人性、正义及对社会回馈与服务的责任,它不应只是争取自我权利的激情与快感的工具。

要成为令人尊敬或亲近的法律人,不在于亮丽的专业成就之表象层面,而是取决于人格的内在层次。

如果深谙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真义,且有恒实践,不论将来从事何种性质的工作,对自己与社会应会有无愧的交待。

林子仪(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不要在经过法学教育的洗礼后,反而变成了一位目光如豆、心胸狭隘、锱铢必较、思考僵化的人。

法律学习主要是以法律规范为学习的对象。本来一个完整的学习,除了要了解“法律规范是什么”之外,还应包括“法律规范是怎么来的”以及“法律规范要怎么用”。但由于我国(台湾)的法律制度是成文法制度,重要的法律规范都已形成文字,编入法典。所以,法律的学习,并不特别强调法律规范是怎么来的,而强调对于已实存于法典中的法规范的认识,以及如何经由解释而将之适用到具体个案,以作为解决纠纷的准绳。

正由于较不重视法律规范是如何形成,所以,我们忽略了如何从具体有秩序的生活现实中,去寻找并分析归纳出人们所愿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将之形成为法律规范。因而,我们学习法律的过程,即缺少了主动寻找或创造的精神、分析归纳的能力,同时也较不注重法律规范的成长与变动的本质,以及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互动的现象。反而因为是被动的接受已成文化之法规范,以及强调从抽象文字到具体适用的演绎方法,虽然养了逻辑思考能力,却少了创造思考能力;同时,只在既定的法律体系中打转,不仅自我拘限,也易形成法律体系已臻完善的误会,更糟糕的是对于法律规范的了解,也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

林信和(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
对法律系学生的普遍印象:短视近利的人多了些

熟悉法条诚然必要,全方位的融会贯通更是决窍。

林国全(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念法律,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念法律。念法律要兴趣与“法感”两相配合。

“法感”其实就是分析事理,找出问题核心的灵活而清楚的思辨能力。知识,可心靠苦读积累,但清晰明快的思辨能力,虽然并非不能藉由后来的训练加强,不过,有些先天逻辑推理能力较弱的人,恐怕必须慎重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走法律这条路了。

许宗力(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兼法律学院院长):

1、认清法律的真实人生,永保赤子之心

2、具专业与开门视野,养成健全成熟的人格

法律人不能只懂得法条,还要有文史哲的人文素养,我们更要认识到,法律是人类民族精神的产物,不能认识其背后的政经社文条件,就无法了解法律的精髓。只专注法条,欠缺广阔视野以及人文素养与关怀,充其量是一个目光如豆的法匠。
3、要守得住基本的是非观念

国家考试(注:类似我们的司法考试)一试不中,再试固无不可,我个人的建议是,顶多考个4或5年,考不上就别再试,赶快转行,另寻出路。我总认为专为国考而花4、5年光阴,多少会扭曲一个人心智的。其实,每一个前途都是很宽广、很多元的,谁说读法律就一定要走法律这一途?法律人同样可以在财经、产业界服务,而且因为有法学的训练,思考可以比其他人更缜密,相信表现也可以更好。

最后要强调的是,我们法律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基本的是非观念,而且要守得住。这句话听起来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事实上法律人出了社会之后,若没有基本的是非,把持不住,害了自己,也害了社会。

郑中人(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凡是工作或读书,遇到好的谈话与文字,都尽量做笔记。

城仲模(台湾地区司法院副院长):
学习法律让我言行更加谨慎,思考更加缜密周到,对事理更加注意逻辑推理演绎。

我个人秉持如下人生观:以宏观角度思考问题,以自我理性为中心以自主、自信看人间事;积极追求对生命尊贵的绝对尊重、生存条件的充实增进与生活品质的无尽提升;凡事由台湾角度出发,参酌地球村的新情势,并以台湾人民福祉的立场来观察任何世间事及思考当今的台湾和其未来。

对法律系学生的建议:

1、提升自我能力及人格修为;

多接近良师益友,广阔研阅世界名著,并认真自我训练,培养自己分析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及思维推理等能力,否则将来无法面对社会的竞争。且所有法律人必须怀抱希望,学习体群与做人,追求理想与憧憬前程,并形塑仰俯豁达的自主性品格,秉持自尊自重胸襟,完全了解自我,发挥自我本能,实现肯定自我。另外,凡事思维,务请体会“无我”的修持境界。

2、培养爱乡爱土的情怀;

唯有厚植爱乡爱土的意识及其基磐的延伸,才会真正自然流露爱国家爱社会之感情,这是法律所应该具备的情怀。由于我们的教育内容中没有深刻教导人民认识自己的家乡,缺少心灵里最感需要的归属感,欠缺对乡土的认同,让学子们的内心世界象浮萍一般漂泊着。

3、内化鉴赏艺术的涵养;

法律人在追求专业智能的精进时,若能透过艺术探求人类心灵的本质,将有助于自我的成长与提升及对事理的分析判断。

4、扩展国际视野

多学会一种语言就多一次与其他族群或国家人民沟通的机会,甚至能够进一步欣赏学习体会其他的国家事务及文化之美,开扩自己的国际观。

蔡英文(台湾地区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生很长,不要太早被限制在一定的轨道上,丧失发展的可能性。

法律训练把人的行为拆解成各种构成要件的组合,让法律人在做事理的判断和分析时,很容易建立条理和架构,得以应付各种复杂的事务,是任何一种学科都无可比拟的。

法律人更应该好好规划自己的生涯,努力充实自我,不要太早急切于功成名就,成功的法律人应该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我认为要到40岁左右才比较成熟,最好趁年轻时争取各种学习的经验,慢慢明确自己适合发展的方向。

不要骄傲,切勿自满。要心胸开阔,有机会赶快争取。要学会不引人恻目,这样才会为自己留下成长的空间。

法律是一个严谨,甚至于是讲究具体证据及细节的学科,这固然可以养成法律人严谨的个性,但有时也限制了法律宏观的思考及心胸的开拓,而流于斤斤计较的法律匠,法律人要引以为戒。

谢长廷(高雄市市长):
律师要有在野精神。法律人若要培养“千万人吾往矣”的在野精神,须广涉宗教、哲学、经济、医学、历史、天文、地理等多元知识,并且与时俱进,才能有开阔的胸襟与视野,为所当为。

法律人必须能够独立思考,耐得住寂寞,就算没有掌声,甚至充满批判,也要相信自己所确信的事实,有所坚持。

王昱婷(台湾地区立法委员):
对法律系学生的印象:思虑敏捷、口才便给、抗压稍弱、热情不足

李新(台北市议会副议长):
对自我的要求,请“高人一等”

邱太三(台湾地区立法委员):
了解自己的优点与不足,建立自信及胆识,培养好奇心及乐观的人生态度,准备好自己,当机会来临时,勇敢地接受挑战。

成功不在于立志,而是适时地把握时机。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几次的大机会,成功的秘决在于机会出现时,是否知道它已到来?自己是否已已准备好?是否有胆识把握机会接受挑战?

郝广才(格林文化公司总编辑及总经理)
不论你过去学什么,现在做什么,未来选择什么路子,建议你,冷静而多元的思考,都会是决定人生关键问题的最大力量。

王如玄(常青国际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
任何时候起步都不会太晚,任何努力也都不会白费,即使当时看似失败,也是会有收获的。
人生有很多可能,不要一直执着一定要怎么样,如果做某些事并不快乐,换个方式或换个领域也不难,我会选择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开启另一扇窗。

刘志鹏(环瀛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生活逻辑很简单,一直顺着所处的情境,活在当下,不要好高骛远,并且把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当做一件事认真坚持去做,时间一久,通常就能见到成效了。

廖正豪(文化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
读书要读好,和兴趣、志向都有很大关联。兴趣之所在,自然乐于学习。其次要心无旁骛,专心可以使再深奥的学问都变得浅显。第三则是不要好高骛远,一本书一定要看得仔仔细细,完全理解后再看第二本。千万不要眼高手低,本本分分做学问才扎实。

《正义与慈悲——给法律人的一封信》
翁岳生撰序、许宗力等著,(台湾)新自然主义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03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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