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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法理及法与社会-话说不能再奇怪的怪事

话说不能再奇怪的怪事

作者:胡建新 阅读2249次 更新时间:2001-08-11

  近日从媒体上看到两桩奇闻怪事,兹列举于后,以让更多的人开开眼界。
  据报道,原安徽省灵壁县娄庄供销社的职工李建民,1992年因犯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按照程序,宣判后应由法警将罪犯当场羁押,并送至监狱服刑。可是据李建民说,宣判那天没有公安人员和法警到场,开过庭后法院的人都走了,他只好骑着自行车回家了。后来,李建民还参加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居然成为得票最高的村长候选人。直到现在,有关部门才知道他是一个正在服刑期内的罪犯。 
  无独有偶。河南省新乡市有一名叫和克亮的罪犯,13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可判决之后同样无人过问,直到今年刑期已满,他自己找到法院要求办理户口手续时,这桩奇闻才浮出水面。
  罪犯被宣判后居然无人过问,回家成了自由人,甚至还堂而皇之地参加村长选举,看了这样的奇闻怪事,你将作何感想?我认为只能用四个字加以概括:哭笑不得!
  按理说,宣判后羁押犯人入狱,这是执法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而又极简单的程序,只要有人稍加留意,或者任何一个环节不被疏忽,就断然不会出现如此不该出现的差错。可是,不该出现的差错不但神奇般地出现了,而且还在长达6至13年的时间里,竟然未被发现!如果不是罪犯自己“红杏出墙”,这两桩奇闻可能至今还是只有罪犯自己才知道的“天方夜谭”,世人也许永远无缘见识了。 
  执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的严肃与否,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安定,而且关系到国家的昌盛和人民的幸福,不能有丝毫的含糊。面对那些让犯罪分子在自己眼皮底下逍遥法外的执法人员,我们不禁要问:你们到底在想什么?做什么?拿着国家的薪金,享受着人民的供奉,却如此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视神圣的法律如儿戏,视人民的利益如草芥,究竟职业道德何在?责任心事业心何在?假如让这样一些人掌管执法队伍,国家又怎能长治久安?人民又怎能安居乐业? 
  看来,加强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引导和教育人们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一丝不苟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虽属老生长谈,却仍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老行者的话:法律如果被视同儿戏,法律的尊严就无法树立,至高无上的法律就不可能存在,这个社会的法治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执法者游戏法律,是国家司法的莫大悲哀,也是对执法者自身的职业角色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