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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法理及法与社会-作家与律师

作家与律师

作者:孙玮芒 阅读2451次 更新时间:2001-08-14

   台湾人的命运,正由一群律师在决定。
   总统陈水扁、行政院长张俊雄、民进党主席兼高雄市长谢长廷,都是律师出身而身居国家领导地位。台湾省第一大县:台北县县长苏贞昌,也是律师出身。
   副总统吕秀莲、内阁中民调声望极高的法务部长陈定南、政坛明星台北市长马英九,都是学法律出身。
   律师治国有何特色?政论家胡忠信所着《权力的傲慢──陈水扁的总统之路》(商智文化,二○○一),对「律师人性格」有一段精辟的分析:「有一种律师什幺案件都接,不管输赢,先上法庭打官司再说,如果实在打不下去,没有胜算,那幺就『庭外和解』。陈水扁在担任立委时,声称他的问政模式是『冲突──妥协』,这是典型的『律师人性格』。」
   在律师眼中,人与人之间进行着不断的争夺、发生着无穷的纠葛。这些纠葛,就是律师大好的获利机会。
   律师酷爱赢得官司。在官司定谳以前,他们要争取局部胜利,不断衡量对己方有利与不利的条件。
   律师爱逞口舌之快。处理法律纠纷时,他们能为当事人拟订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话,让对手抓不到一点把柄。律师从政,会同时扮演自己的当事人与辩护人,动辄为自己发表律师口吻的声明。
   在多元化的社会,庞杂的法律条文建构了一座迷宫。律师们晓得如何抵达这个迷宫终点以取得宝物。
   在法律行外人而言,法律条文是坚果。律师精通如何打开坚果,食用美味的核仁:统治之术。
   律师们通晓如何钻法律漏洞。律师出身而从政者,能够做出法并无明文禁止、道理上却似是而非的事,并以此自豪。
   和检察官、法官这些法律人一样,律师习惯以「法学素养」作为衡量人的标准,论事执着于法律条文,不自觉地流露法律人的傲慢。
   法律知识非常昂贵,律师特考非常难考。当上律师,就能够高价出卖时间。律师一开口,他们嘴巴里掉出来的都是金币。
   成功的律师日进斗金,甚至可领导国家大政。
   学法律的人,如果从事一个和政治完全相反的行业:文学,会是产生什幺结果?外国文学史上,有几位伟大作家或是学法律出身,或是曾经几乎成为律师。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以《人间喜剧》系列小说成为莎士比亚型的大作家。巴尔扎克的父亲在他少年时,要求他将来当律师。巴尔扎克在一八一六年十七岁时进入大学念法律,后来取得法学士学位。作家在巴黎念大学,半工半读,当过律师事务所助理、公证人事务所书记,期间各达十八个月。《巴尔扎克与人间喜剧》一书(黄晋凯着,辽宁大学出版社,二○○一)指出,巴尔扎克称这些事务所为「巴黎最可怕的魔窟」,他在其中看到了「很多为法律治不了的万恶的事」。
   学业完成后,巴尔扎克专事写作去了。他要批判社会上法律治不了的坏事。
   巴尔扎克的中篇小说《禁治产》,就是以法律名词为篇名。法律,可说是巴尔扎克掌握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锁钥。
   写实主义小说大师福楼拜,在一八四一年二十岁时进入巴黎大学法律系。福楼拜迫于父志,读了两年多法律,因癫痫症发作休学,不久后全心投入文学创作。学法律出身的福楼拜,却塑造了一个目无法纪的角色:背叛婚姻的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的外遇对象之一,她的情夫莱昂,是公证人事务所见习生,也是学法律的。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出版后,法兰西帝国检察署以「败坏道德、诽谤宗教」提起对作者提起公诉。大作家习法、知法,为了表现真实,甘冒触法的危险。他心中自有高于法律的道德准则。
   奥地利作家卡夫卡先习文学,后遵从父志改习法律。一九○六年,卡夫卡二十三岁,在布拉格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二十五岁起,这位西方现代小说开山鼻祖在布拉格的劳工意外保险协会法务部门任职,前后达十四年之久。卡夫卡长期接触法律事务,在他笔下,司法体系是一个荒谬绝伦的官僚体制,繁琐漫长的司法程序是一场压迫人的噩梦。
   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判决》、长篇小说《审判》(或译《诉讼》),也是以法律名词作篇名。卡夫卡的生活体验、写作题材、干燥的文体都来自法律,他对法律阴暗面的猛烈批判却是毫不留情的。读过卡夫卡的《审判》,每当我有机会走进法院,都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卡夫卡描写的噩梦般场景。
   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的年谱记载,三岛在一九四七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法学训练没使三岛走上法律人之路,倒丰富了他的写作素材。贯穿三岛晚期代表作《丰饶之海》四部曲的男主人公本多繁邦,职业是法官,后来辞职改行当律师。在《丰饶之海》第二部《奔马》,三岛对曲折跌宕的司法程序大力着墨,构成全书情节的骨干。
   三岛以浪漫主义、唯美主义的精神反对僵化的法律,他也创造了多个目无法纪的反英雄。这些人物坚信自己心中的律法,每每采取激烈的行动追求梦想、美妙的感觉,最后以犯罪与自我毁灭告终。《爱的饥渴》女主人公悦子,在故事终了挥锹杀死爱恋她的园丁。《金阁寺》的男主角沟口,以纵火烧毁金阁寺的壮举作为小说的终。《奔马》男主角勋刺杀财阀藏原之后,再切腹自杀。三岛的美学信仰和本人的自杀之举,根本是与法律相对立的。
   哥伦比亚作家马奎斯(或译「马尔克斯」)家世寒微,父亲期许他当律师。一九四七年,作家二十岁,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法律系。读了十四个月法律之后,马奎斯在次年辍学搞起新闻工作。一九四八年六月,马奎斯进入卡塔赫纳大学法律系就读,两个月后再度辍学,就此结束了他的学生时代,走上新闻业与作家的生涯,并积极参与政治运动。
   马奎斯最新传记《回归本源》(卞双成、胡真才译,外国文学出版社,二○○一)作者萨尔迪瓦尔在书中分析,马奎斯认为学法律是受罪,经常翘课,但他选择学法律的原因之一是「法学的本质最接近他所爱好的文学」。马奎斯以魔幻写实主义小说风靡国际文坛,在这位小说家而言,人的世界中,心理的真实超越法律世界所界定的物理的真实,更值得在文学中表现。
   律师性格是圆滑机巧。五位学法律出身的大作家,与律师性格背道而驰。他们性格直率,忠于自己的信仰,不怯于表达自己的信仰。他们以非功利的精神选择文学创作为志业。他们对社会的不公表达强烈的义愤。他们对时代的堕落腐化作了惊人的揭露。
   五位作家中,巴尔扎克的性格中有不少市侩成分,这并无损他作品的真诚犀利。
   五位大作家在精神上并未接受法律的桎梏,在文风上则受惠于法律。法律重视逻辑推理。法律人办案讲求证据。法律人写文章用字严谨,思虑周密,讲求句句有来历。检察官改革协会网站的贴文,时有法律人发表这类佳作,我蛮喜欢读的。五位大作家的作品,则是文字准确无比,都以无可置疑的细节描写使读者完全进入他们所营造的想象世界。福楼拜慢工出细活、苦寻最恰切的字,这种写作态度成为作家的典范,不正是把法律人字斟句酌的精神发挥到极致吗?
   政治上的操作与文学创作固然是两回事,五位大作家告诉我们:学法律,不一定要变得圆滑机巧。在人间的法律之上,还有一个来自个人良知的律法。法律条文平面出版的速度,赶不上法律修订的速度,如今我们必须从法律网站来知悉法律最新讯息。法律修订的速度,赶不上社会变迁的速度,立法院经常弄得必须加开院会来审议法案。但是,法律条文再完备,也无法涵盖人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所必须采取的多样行动。我依然信仰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伦理学理念:每一个人都是立法者,人应该超越功利观点,按照普世不变的原则来行动。
   当一个好律师,或者律师出身而从政,应该关切的是社会的永恒正义、如何作万民表率。圆滑机巧、好逞口舌之快的律师及律师政客,终究逃不过世人法眼。
   美国人以法庭电影颂扬正直不阿、义助弱者的律师,同时以科幻电影挖苦圆滑机巧的律师。我的律师朋友陈家骏提醒我,好莱坞电影《侏罗纪公园》中,第一个被恐龙吃掉的人物,是律师。老行者的话:律师是一种矛盾的职业,它既是法律的卫道士,人们又常为他们日进斗金、圆滑机巧而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