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手里拿着的《法治的罗马城》一书是黄鸣鹤法官写成的随笔集。据我所了解的范围,这是中国大陆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法官个人法律随笔集。这样的“第一”诞生在我们厦门,让我感到骄傲;诞生在我们厦大所在的思明区法院,让我感到第二层骄傲;出自我们厦大法学院的一名毕业生之手,让我感到第三层骄傲。为了这三层骄傲,我欣然为这本书写序。
写文章易,写杂文却难,写出喜笑怒骂皆成文章的好杂文更是难上加难。要将深邃或灵空的思想凝练成豆腐块,非一日之功。
为什么这样的随笔集出自思明区法院的法官之手?乃因为该院较早完成了法官队伍从武人到文人的转变,绝大部分法官毕业于政法院校并且敢于以此为骄傲。我们知道,在“文”“武”并存的法院,武人年资职位皆高,文人暂处“媳妇”地位。在这种环境下,舞文弄墨本身就是一种毛病,能“舞”能“弄”者也只能装愚,因为先哲留下来的生存哲学告诉我们:叫得不好不坏的“鹤”比叫得好或叫得坏的“鹤”有更大的生存机会。能“舞”能“弄”者当然属于叫得好的“鹤”啦,通常是要被首先下锅。外地一些单位的笔杆子甚至被强迫上缴稿费,是能鸣之“鹤”遭到的磨难之一。在这样的地方,学历高本身就是一件坏事,因此,许多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要学的第一件事就是装傻、装得粗拉。在思明区法院,我却看到了一种独特的学术气氛:这里的法官可以公然宣称自己的院校出身,并且经常把本院取得的成绩归因于其院校毕业生多的有利的队伍构成,甚至组织全院法官进行学术研究,与院校联合培训法官等,这都是叫我感到惊异的,因为中国多数的法院恐怕还不是这样。说实话,换一个单位,黄鸣鹤的这部随笔集不见得能写出来,写出来也可能要匿名发表或者挂上院长的名字,至少要上缴全部稿费。因此,这本书的问世,是思明区法院良好的学术气氛的一个见证,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官队伍构成和法院形象改变的一个见证。
通过读这本书,我熟悉了黄鸣鹤:我们从此书可感作者收入不错,思明区法院环境宽松,因而其心思得以常在空灵中盘旋,常与庄子、楼兰国王神交也!一个超越型的法官的形象跃然进入我的心底,其一个重要特征是日常的“做”与日常的“思”的相对脱离。他在审理“给我一个理由”中述及的小案之余,想到的是大西洋的“五月花号”。按照时下流行的术语,黄鸣鹤应该属于小资型的作者呢!当然,这种脱离又来自“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那种胎生的叩问苍穹的责任感”,因此,本书的“天问”色彩远远多于其“审判心得”色彩。由于对原因的原因的反复考问,鸣鹤的兴趣远远不限于法律。顺藤摸瓜,这本书也记载了他在哲学和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的游踪。
喈喈鹤鸣,其音也哀!吾闻之而神伤也!
无论如何,在福建,在厦门,在思明区法院,“鹤”已经能鸣了,且能放开高鸣,这就是时代的进步。但其鸣也孤哦!法院系统培训高学历的人才,动手早,投入大,从在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法官班开始,致力于此已20余年,现在该是收获的时候了,而且系统外输入的人才也很可观。因此,我期望法院能出另外的鹤而结束鸣鹤的孤鸣。喈喈鹤鸣,求其友声。此等友声能使我们在欣赏鸣鹤的鸣叫之余,能听到另外风格的鹤鸣。如果鸣鹤属于高音,“友声”很可能是低音,也许它们是“办手中案,想其中理”的风格,霍尔姆斯法官的《法律小径》和丹宁勋爵的《法律的训诫》,就是这样的风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