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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法理及法与社会-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四)--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与范围

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四)--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与范围

作者:田成有 阅读3213次 更新时间:2005-03-31



在《牛津法律指南》中对“法社会学”解释如下:法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科。它把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法律惯例、法律程序和法律个人作为构成社会的整体要素中的某些要素来对待,研究它们在特定社会中的功能、影响和效果。这种研究的重点是社会,而法是社会之一现象。对这种研究来说,必须对法扩大理解,而不能仅仅狭义地理解为国家权威制定和实施的规则。

从西方法社会学的文献看,法社会学的内容可分为两大类:理论研究或一般研究和应用研究或具体研究。

西方法社会学的一般理论研究包括这样一些论题:社会学的法律概念,法和法律制度的社会根源和文化基础,法的功能(尤其是统合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法的限度或局限,法的价值,法律效力的社会标准,法律效能的社会条件和限制,法律文化,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法律机制,人类互动和法,法社会化,法的国际化,法律行为的社会基础、道德基础和心理基础,法与社会变迁(社会变迁中的法律变迁,通过法律的社会变迁,社会变迁与法律改革,法对社会变迁的障碍), 法与社会冲突,法与社会秩序,法治(合法性、权威性)及其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和心理基础,法律推理,法律与国家,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形式(道德、习俗、宗教、团体纪律等),立法政策,法律流动,社会冲突的功能,政治制度或法律制度中的危机,尊重和遵守法律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的社会史,法的起源,法的未来等。

法社会学的具体的应用研究涉及到法与社会的任何方面,其中被人们不断提起并加以调查研究的问题有:社会利益、需要、愿望与社会立法,契约自由的兴衰,立法的社会功能,具体法规之社会根源,社会保障法,法律的传播,离轨与社会控制,死刑的心理反应,罪犯的权利和监狱条件,公害与法,精神病与法律控制,自杀,白领犯罪,无害犯罪,吸毒,贫因,法律制裁的副作用,种族主义,性别一法律,离婚,流产的法律和宗教问题,借腹产子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法律职业(法律职业的利益和价值,法律职业的社会背景,法律职业的影响及在政治中的作用,法律职业的法律意识,社会理想,法律职业的分层,法律职业的道德),律师活动中的当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法院与法律程序,法院审判的政治化及其社会影响,对法院的政治压力,法院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法院解决冲突的能力,法院与社会化,法官权威的基础,法官独立,法官的价值准则和态度行政官员的自由裁量,警察的功能,警察的法律文化,警察的职业化,警察的习惯,警察对法律的态度,警察的法律控制,警察的越权行为,警察腐化,警察与公民,纠纷的社会心理学,被害人的法律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舆论和法律的实施,证据法中的价值冲突,行政改革,国会改革,法社会化的战略和过程,法律教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