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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环境法-《环境权论》后记

《环境权论》后记

作者:周训芳 阅读3652次 更新时间:2004-10-15


  《环境权论》这部书稿,我原来计划用十年时间来完成。屈指算来,从1998年开始考虑环境权的问题,到现在不过五年功夫,只有原计划的一半。期间,大概只有一半的时间用于考虑环境权问题。因此,书稿交付出版时,内心有说不出的惶恐。
  造成内心惶恐的主要原因,除了在约定交稿的最后半年时间里发生的非典的恐慌、夏日的异常炎热、以及上下楼层长时间大规模房屋装修引起的环境噪声带给我的精神压迫影响了书稿写作以外,恐怕主要还来自于法学理论知识的贫乏和专业训练的欠缺。
  我于1984年从复旦大学历史系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的学习与研究。大学时代最敬慕的老师,是从事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研究的姜义华教授。我撰写的第一篇思想史学术论文《论二十年代的“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就是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完成并推荐给《复旦学报》发表的。从我立下誓愿报考姜义华教授的博士研究生以便有机会到一所综合性大学从事现代思想文化史研究起,时光已经流过三个大学时代的周期。而我,也终于像众多的青年历史学者一样,90年代初就开始抵制不住市场经济对传统人文学科的冲击,从而不得不辜负姜义华教授的期望而摇身变为历史学的叛徒,投奔到了前景一片光明的环境法学的旗帜下。我于1992年参与创建中南林学院的法学教研室,开始利用本校学术资源学习和研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林地法等法律。尽管这个教学研究组织从法学教研室变成了法律系、法学院,我也从一个讲师成长为副教授、教授,但是,这种学术变节,并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惠益”:从事历史学的人视我为“势利眼”,从事法学的人视我为“南郭先生”。虽然,我对于环境法学的热爱也发自内心,但又不敢造次而混迹于主流法学界。如果把环境法学界比作一座华丽的饭厅,我则是站在这座饭厅门外要饭的精神乞丐。好在环境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们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最近几年里,每年都会邀请我到这座华丽的饭厅里头坐上一坐。
  这里要特别感谢蔡守秋和陈泉生两位教授近年来对我的指导和鼓励,使我从中获益良多;我对环境法学的无知以及基于无知所发的议论,也一再得到了他们的谅解、宽容和鼓励,并通过他们又结识了更多的孜孜不倦的痴心的环境法前辈学者和青年同道。因此,我对于环境权问题的思考,也终于在陈泉生教授的反复催促下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尽管这本《环境权论》离我自己对自己的期望还相差甚远,但是,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会在这一艰难的领域做进一步的思考,为环境权这座理论大厦添砖加瓦。感谢陈泉生教授的厚爱,使得这部不成熟的作品成为她所主编的《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的一种,而有了一个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机会;感谢蔡守秋教授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审阅了书稿,并为本书作序。
  这里照例不免还要有一些感谢的话。首先我要感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王树义教授、李启家先生、罗吉女士、胡斌先生、许莲英女士,热情邀请我参加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举办的每一次年会、高级研讨会和国际研讨会,使我能够有机会了解和获得环境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论信息,并通过他们结识了众多的环境法学者;其次我要感谢何勤华先生、董茂云先生和李秀清女士,是他们领导的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每年一度的热情邀请,使我能够参加外国法制史的年会,使我在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化、外国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的发展等问题上受益匪浅,并将若干次年会上所学到的研究方法融入了环境权理论研究。我还要感谢我的妻子黄豫湘女士,在我写作期间,正值我们在长沙新购的寓所装修,她独自一人肩起了房屋装修和乔迁新居的任务——这是我工作20年来第一次有了新房子,并承担了照料和教育孩子的全部责任。还有我的母亲,每天照料我的饮食起居,仍像儿时一样地呵护着我,使我倍感温暖。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研究生王梅、周琳和王蓉,在我写作期间,为我承担了本科生教学中的课堂辅导、答疑、出题、阅卷、试卷分析等助教工作,并认真仔细地校阅了这部书稿;法学院总支书记欧祝平先生、行政副院长胡美灵先生和其他同事,分担了我的全部行政事务,使我安心从事学术研究,这种同志友爱,终身难忘。
  以上这些,都是支撑我在十分炎热的季节和喧嚣躁动的都市里完成本书的精神力量所在。
  周训芳
  2003年9月20日
  于长沙三湘小区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