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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标志

作者:莫神星 阅读6156次 更新时间:2005-10-21

提要: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环境标志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绿色壁垒的措施之一。环境标志给我国及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造成很大的障碍,同时也成为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屏障,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我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体系已初步形成,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已步入正轨,但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应该加强环境标志的制定和认定工作,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 环境标志 国际贸易 “绿色壁垒”

一、环境标志及其特征

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它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向有关厂家颁布证书,证明其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处置过程全部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少,同时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环境标志亦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绿色环境标志”。

环境标志能证明产品符合要求,故具证明性质;标志由商会、实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并对使用该证明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和保证责任,因此具有权威性;因其只对贴标产品具有证明性故有专证性;考虑环境标准的提高,标志每3~5年需重新认定,又具时效性;有标志的产品在市场中的比例不能太高,故还有比例限制性。因此,环境标志工作一般由政府授权给环保机构。

二、西方国家的环境标志现状

“绿色壁垒”,指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在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设置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对国外产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即是在国际贸易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致使一些不符合进口要求的产品被拒之门外。环境标志也是绿色壁垒的措施之一。

目前,国际上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环境管理标志ISO14000认证。自1977年德国第一个实施该认证制度至今,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这一制度。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

联邦德国是最早实施环境标志计划的国家,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德国的“蓝色天使计划”已向75类近4500种产品颁发了环境标志,占全国产品的2/3以上,随后发达国家纷纷仿效,日本、加拿大、法国、挪威、瑞典、瑞士、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始实施环境标志,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国、芬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它犹如无形的层层屏障,使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步履维艰,甚至受到巨大冲击。

发达国家的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与健康,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是大气、地理等生态自然的环保,对产品中环保技术数据也十分考究,这就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在生活中积极呼吁政府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在消费上则更多地关注绿色无公害食品,“绿色消费”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消费潮流,“绿色产品”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市场导向,一股绿色消费浪潮悄然兴起。这是绿色标志产生的条件之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环境战略咨询组于1991年成立了环境标志分组,旨在统一环境标志方面的有关定义、标准和测试方法,避免导致国际贸易上的障碍。

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前不久,欧共体委员会就电子、电动产品 中电磁污染做出新规定,要求从1996年1月1日起,凡是在欧共体市场上出售的电子及电力设备 都必须经过电视机、移动无线设备、医药科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灯具等,我国深圳此类产品的出口受到很大影响。

目前欧盟对19种产品提倡要获得环保标志(EcoLabel),其中包括各种洗涤剂、各种卫生纸、洗衣机、洗碗机、床、褥垫、土壤改良剂、室内用油漆、鞋、纤维制品、复印纸、灯泡、个人电脑、冰箱、电视机等。

欧盟正在加强商品的环保管理和标准要求。据有关方面透露,在今后三年期间,欧盟规定环保标志商品要扩大为30种,新增加的有:吸尘器、旅游用品、家具、轮胎、垃圾袋、纸制品、日常生活用干电池等。我国出口欧盟产品要贴环保标志。

   目前欧盟对环保标志还不是强制的法规制度,尚处于提倡、诱导企业要使商品获取环保标志阶段,欧洲的企业也以此作为市场开辟的手段,以扩大市场销路,争取走在国外企业的前头。欧盟的消息说,今后欧盟将不断扩大要求获得环保标志商品的数量,并将逐步向强制执行的法规化阶段迈步。

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凡是出口到美国的鱼类及其制品,都必须贴上有美方证明的来自未污染水域的标签。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但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上述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引起了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委内瑞拉、墨西哥为此曾上诉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加拿大、欧共体也曾与美国“对簿公堂”。

随着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的逐渐弱化,“绿色壁垒”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护本国利益的主要贸易手段。于是,贸易与环境这两个原本在世界贸易史上不相干的问题被一条绿色的纽带捆绑在了一起, 绿色壁垒就出现了。

同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在世界中的力量越来越大,第三世界国家也作为一支新兴的力量出现,这对有野心的发达国家来说是很不利的,他们要想在以后更好的掌握好他们的政治局面,就必须在经济上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控制。

由此,发达国家积极迎合这股绿色浪潮,纷纷出台了贸易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从而达到限制进口和扩大出口的目的,在实质上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

环境标志给我国及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造成很大的障碍,同时也成为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屏障,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据我国外经贸部门估计,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标志的广泛使用,将影响我国100亿美元的出口。
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假借环保之名,实贸易保护之实,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设置“绿色技术壁垒”。

三、我国的环境标志

绿色壁垒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最为艰难但必须跨越的一道坎。随着国际贸易的一体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更好地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强化环境管理,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消费者都在用自己对商品的选择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起着调控作用,每个企业的决策者,也都根据人们对环境的要求,研究如何迎合人们的这种环境消费心理,如何战胜新的非贸易关税壁垒,为促进企业由强制性治理向自主进行治理的形式转化以及国际间贸易交流的需要,1992年环发大会后,我国开始了环境标志工作。环境标志工作是我国环境保护保护事业中的一项新工作,旨在鼓励企业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开发和生产对环境友好产品,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产业的发展,实行可持续消费,倡导绿色生活和绿色文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把推广环境标志工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之一。

1993年8月,我国正式确定了环境标志图形,它是由青山、绿水、太阳和十个环组成。它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环境标志图形的确定,为环境商标保护提供了可能。中国环境标志工作旨在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环境责任,提高环境意识;鼓励企业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并开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品;此外,通过开展该项工作,可以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它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成立的第13个产品认证机构,是代表国家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合法机构,从而使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有了组织保证。

我国的农业生产绿色观念尚处在起步阶段,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只有3000多个,生产量一年约为2000多万吨,这个数字在我国农产品总量上比例太小。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体系已初步形成,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已步入正轨,环境标志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通过认证产品也越来越多,标志着我国环境标志工作已逐步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人重要部分。中国已先后颁布执行了80多项绿色食品国家标准,以确保绿色食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受人为和环境的污染。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环境管理标志ISO14000认证标准推出的1996年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和组织只有4家,1997年为22家,1998年为71家,1999年达到142家,随着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预计到今年底总数可达到400-450家。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中国政府唯一授权的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这家机构刚刚与美国华盛顿州农业部签定认证合作协议,为各自的有机农产品顺利进入对方市场打通渠道。
目前,一个覆盖全国的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检测网络已经形成。中国已先后颁布执行了80多项绿色食品国家标准,以确保绿色食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受人为和环境的污染。我国“国家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已于2002年建成。据统计,2003年中国有1000多家企业获准生产绿色食品,产量达1000多万吨,销售额超过400亿元。2005年,中国绿色食品产量将增加到4500万吨。

我们应该加强认证机构建设,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特别是要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过去,我们许多企业的环保意识相对薄弱,必须改变轻视环境保护的观念,改变以往数量至上的做法,转为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要按照绿色壁垒的规则,要求商品从初级原料准备、生产制造、包装、运输、销售,以至消费者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都置于绿色要求的控制与影响之下。

我们要从农产品的田间生产抓起,改善水、土壤等作物生长的环境质量,坚决按标准化生产,解决肉类、蔬菜、水果、茶叶、中药等农产品的农药和有毒成分、放射性物质、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我们要建立绿色壁垒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国际及外国环保认证标志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壁垒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以便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我们要正视“绿色壁垒”,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绿色贸易制度,实现贸易生态化。要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要跟踪国际环境标志发展趋势,抓好国际互认工作,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建立起绿色通道,扩大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要加强环境标志的标准工作,制订与国际先进标准相接轨的标准体系。以科学的标准引导企业生产绿色产品,引导人民群众鉴别绿色产品、消费绿色产品。

主要参考文献:
1.莫神星:《“绿色壁垒”与贸易》,2004年第2期《世界环境》。
2.莫神星:《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标志》,2005年第5期《对外经贸实务》。

作者简况
莫神星,男,汉族,法学硕士,讲师,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从事环境法、法理学、经济法学教学、科研工作。
在《当代法学》、《北京行政学院学报》、《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世界环境》、《中国环保产业》、《决策与咨询》、《华东理工大学学报》、《对外经贸实务》等发表论文25篇,其中全国核心期刊5篇。发表的著作主要有:合作著作《外来务工人员权利的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务》、《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200237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能源资源与环境法研究所 390信箱 莫神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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