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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是鸡肋吗?——世界第三十五个环境日之鹦鹉学舌篇

作者:陀山鹦鹉 阅读4471次 更新时间:2006-06-08


这个地方的文字可能又是一个梦话的表述了,也许是为了一种文字责任的逃避,更可能是自己本身就一知半解就写出自己的看法的一种另外的陈述!

——陀山鹦鹉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子-齐物论》

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
-------Anonymous

一、 引言

又到了六月五日,我想我该写点东西的,也许是想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吧,就我自己的读书而言,阴错阳差的读了法律,有糊里糊涂的读了环境法,也许际遇就是这样的,你喜欢的东西总是得不到而你不喜欢的东西中是那样的容易,当你明白了这样的东西又是想法的喜好的时候,恰好又一个倒个,也许就是这样的无奈吧!就在昨天我看到了新闻上说到的我们的生态环境是如何的不好,记得一个老师上课的时候说过,如果将我们每年报出来的植树的数字核算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整个中国的国土都是树木了,把人的位置都占据了,我记得我们都笑了的,确实那是一个荒唐的笑话,一个不无无奈的笑话!却是实际中的实际!所以有的时候我更愿意去相信一个笑话却不喜欢相信那些刻板的貌似严肃的东西,突然想起了电影中的那个话,那个江湖上的女人告诉自己的儿子的话也许是对的!世界就是这样的!

我看到了我们的主题也看到了我们的努力,但是我总是在想一些也许是不切实际的问题,我们做了什么?为什么在一直都在治理着环境的今天,在一个像我所在的这样的学校中都有法律专业都有环境法的硕士点的时代中间,几乎很多的人都在研究着环境法的今天,为什么环境还是那样的,我想说我不想扩大我的范围,我更多的说的是我知道的理解,也就是我个人的理解而不涉及到更多的东西的!也许在我的无知的理解中,这样的情况是奇怪的也是很无奈的,至少在我的认识中那是不怎么正常的,也许又是十分的正常不过的事情!于是我想我该写点什么,我该记录自己的一点想法,我该说一些我自己还认为值得说的话语去描述一种生存中的理解!仅此而已!于是我想起了环境法——我的所学——也想起了那个古老的故事——鸡肋!

二、 在环境法与法律中间

新哲学招来了一切的疑虑
火种已经完全掩熄
太阳和地球已经远走高飞
人的智慧不能引导他去将它们寻觅
人们直率的承认这个世界已经力尽筋疲
在行星和苍穹中
他们寻找如此多的新世界
然后看到这个世界又重新瓦解为他的原子碎粒
一切都化为断片
一切凝聚都已离去

——John Donne(1572-1631)英国17世纪诗人

这个标题太大了,作为一个自己的想起了写的文字,没有草稿没有任何的参考,边想边在电脑边打出来的一个文字,我想我真的是胆大包天了,其实这个也仅仅是自己的一个思考,一个简单的在这个环境日想到的。人们注意到环境的问题,为什么?在我的理解中不外是为了人自己的,无论你怎么去解释那些法律的条文,那些充满着大的话语的文件,你都会发现最终的结果的受到好处的是人,也许这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最好不过的理由和借口,保护环境法律能起到多大的作用,环境法律的建设在多大的程度上得到了一种主流的认可——如果不是为了人的生存的话,如果不是这样的问题已经严重到一种不能不管的地步,就如同在司法中那些让六月飞雪的案件才会引起人们的广泛的关注一样的——那个为中国的法律牺牲了自己生命的大学生——我想也许人们不会关注到池塘边的那棵树是怎样的,而生态的正义也在这个地方也许是消解了的!

是有了环境问题才有了法律的归置(环境法)还是在法律的体系中应该多了一个环境法?我问了我的老师但是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前一个的,显然你可以知道我希望的答案是后一个的,法律的完善在这个地方究竟体现出了什么?也许我的问题是荒唐的,但是我想从根本的理念的理解中我们忽视了那些值得我们去注意到的东西——在开始我们在做什么?一个事前和事后的不同的视角更多的体现了我们人的局限,也许你告诉我说那才是尘世的实际——但是我更宁愿想象这个不是实际——我更愿意相信我们是在开始就知道的——我更加的愿意相信人是应该节制的——我更希望人类不是虚伪的为了自己的生存(可持续发展,隔代的正义)而冠冕堂皇的说——我们在保护着生态,我们把万物都是看做是平等的,我在理想中希望是这样的,但是也许退一步我知道那是理想,我也更愿意相信我们不改将我们的理由说成是那样的!在我的理解中法律是应该被信仰的,也正是我们的这样的不停的对法的信仰的消解,也许才是造成了我们今天的无法面对!

法律究竟能对我们的环境治理起到多大的作用不是我今天在这个地方能说的清楚的,我——一个还在读书的人总是希望那是很大的作用的,但是我也知道过分的相信一个本身就不怎么可靠的东西——也许并不是这个东西不可靠而是这个东西背后的东西——是危险的。而在这个时候该怎么理解。我不知道。

三、 环境法的价值(我的浅薄的理解)

勇力保全了凶猛的狮子
和其他许多令人骇怕的物类
狡猾保全了狐狸,善跑保全了麋鹿

——卢克莱修《物性论》商务印书馆P316

同样是个大大的题目。我想我的每个的题目都是可以做出很大的文字来的,但是我想说的其实是我的主题。在开始学习的时候我想到了环境法的价值是什么?我的同学有的在做这个的方面的研究但是我看了他们的文字都是将各种各样的观点汇集起来的,叫资料集是合格的,但是研究也许并不是那样的——至少我这样认为!

价值的含义是什么?也许是个为什么的问题!我不想把我的问题解构——因为我们现在更多的人在经历着那些只破而不立的东西——所谓的后现代的观念——有的时候也许我们自己都不是很清楚那些观念的吧!我总这样想!生存是值得我们赞美的。环境保护的终极目的在我们看来都是为人的,只不过为人的层次上有了区别罢了。但是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在创立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的?也许自然科学的解释更多的给出了合理的部分——我想一定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我不信仰上帝但是我想那属于上帝的秘密)。为了人的利益是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这个本身就是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追求,任何的东西都有自己的追求而不能否定他们,而更多的所谓的那种狼的社会只不过是一种夸大了的现实的体现——至少也证明了我们的现实的。我相信弱肉强食的世界,也相信那种彼此制约的事物关系,在一个大的结构中彼此的小的结构之间一定在体现着自己的功能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是夸大了我们的理解的。我们扩大了那种对于终极价值的追寻,因为在工业文明的发展中,在科学技术更多的探讨到了那些属于“上帝”秘密,大量的工具理论出现导致了我们主体的价值观的堕落,东方是这样的,但是我想就我的自己的阅读的理解而言西方也许是这样的,从尼采对于上帝的一种批判也代表了那种非主流的对于基督世界的一种信仰动摇——尽管我知道那有着深厚的基础的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动摇的。

于是在这样的理解中,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的是本身我们的不相信和对于工具的极端的崇拜,当金钱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主宰价值标准和衡量一切东西之后,在人的尊严都要需要我们去思考的时候,是否还存在着我们为了这个世界上其他的生物考虑的一个空间呢?我总是表示出很大的怀疑的!。价值在这个地方也许没有任何的意义!

四、环境法与鸡肋——鹦鹉学舌

我们尘世的刺耳之声
正好回应了优美之音
一旦我们这样做,失去平衡的罪恶就会出现
噪音打破了自然的和谐……

——约翰-弥尔顿《神乐》,1632

在从上边的两个的分析让我突然想到了“鸡肋”!鸡肋可能最早就出现在那个我们很早就学习过的故事中间,后人也曾经比喻一些事情,宋朝杨万里《晓过皂口岭》诗云:“半世功名一鸡肋,生平道路九羊肠。”也许是一种无奈的描述。我所以想到了这个是因为在我的理解中我们的环境法是这样的,无论怎么说都是那样的。而导致环境法成为鸡肋的原因——在笔者的理解中——也就是我上边在说到的,人们本身对于环境法律的不信任和当今世界整体的价值观念的缺失(也许我的理解是错误的)。

对环境法律的不信任也有对法律的不信任的大的背景,而世界的价值危机也体现在了更多的工业文明中的消极的一个方面,在这样的理解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我们无法将环境法的理解注入到我们的理解中,但是在同时我们又不得去强求着或者说假装着将那些不伦不类的名词注入到我们的理解中,也许就是鸡肋了!(我想我的这样的观点有点偏激了,也许是对环境法的一个不好的面对,但是本身就在学习这个的我更希望环境法可以好起来的——我想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因为我不是学者只是学生也许没有权利去使用那些显得很大方的词汇的——我总想批判不是颠覆,无论用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的前提是我们的追求是一样的时候才成立的!)

我们希望可以站在外部窥看的!

五、 结尾的话

True is it that we have seen better days.
--------William Shakespeare, “As You Like It”

在我想到这个的时候我问到了十方兄(和我一起学习的一个师兄,也许还是一个仍然希望通过思考有所得到的一个人,一个还愿意和我进行交流的一个人),我感谢他对我的提醒和与我进行的交流,事实上在我草稿成这个文字的中间有部分的想法也是他的文字或者说是通过他的文字而启发我写出来的,在得到他的同意后我添加到了我的文字中间。在这个地方对他表示我的感谢。

其实这个文字还是如我的题目中说道了的,鹦鹉学舌了!我虽然写出了环境法是鸡肋但是不是还是不一定的了,也许在我的错误的理解总那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梦话了。其实背后的问题也许是该去思考的,但是也许很多的话是无法写出来的也是没有必要写出来的了,我总希望能够努力的做点什么,也许我正在做的也是一种微小的努力吧!

终极的追问有必要吗?我总是在走到图书馆的路上不只一便的问自己,我问了十方兄,他说有,但是他在后边说每个人的终极是不一样的,我想这个也许正代表了我想在我的这个文字中表达的不满(仅仅是对这种理解而不是涉及到人的),也许这个也是我们的环境法中存在的问题了。他的回答和我的老师是一样的,其实在我的理解中他们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在解构我的问题,也许从这样的理解中我这个文字也就有了头有了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