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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者之家-环境法-影响国际环境保护和WTO规则关系的PPMs标准(讲座)

影响国际环境保护和WTO规则关系的PPMs标准(讲座)

作者:黄辉 阅读6366次 更新时间:2007-01-04

清华环境法论坛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系列学术讲座)

主题:影响国际环境保护和WTO规则关系的PPMs标准

主讲人:黄辉 副教授
清华-台达环境法访问学者

主持人:龚向前博士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 博士后研究人员

时间:12月19日(星期一)晚上7:00-8:40
地点:清华法学院五楼会议室(532室)


一、认识PPMs标准

首先我们认识一下PPMs标准,这里主要指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品质环境标准,指的是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的产品本身的品质要满足环境保护的标准,使该产品进口以后,在存放、使用、消费、废弃时不会给进口国的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比如现在欧美一些国家对进口的电冰箱有一些环境标准,要求制冷剂中不再使用氟利昂,因为氟利昂的使用会造成臭氧层的破坏,要求用新的不会给臭氧层造成破坏的制冷剂。另一类是产品生产环境标准,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的标准,它的英文是Processing and Production Methods,简称PPMs。产品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的环境标准,这是环境保护要求从一国之内走向国际合作。举一个例子,对早期进口产品,进口国强调的是产品品质标准,以避免产品在进口国使用消费废弃时损害进口国的环境;逐渐人们发现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不仅仅在产品的使用和消费环节还在产品的生产环节,因此进口国要求进口产品的生产环节也要满足PPMs标准,也是对生产国本身环境的保护,这也是国际环境保护的一个体现。大家都知道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的制定,这就是PPMs标准的一个体现,它不是限制产品本身,而是要求在整个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一些更为环保的生产方法,以便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保护全球的环境。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主要指以上两类。

二、PPMs标准的由来

PPMs标准的由来有很多的解释,这里主要从两个角度来看。一个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为什么要研究PPMs标准,一个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讲PPMs标准是怎样被重视的。首先,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PPMs标准的由来。我们经常讲的贸易环境问题,贸易之所以会产生环境问题,从经济学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外部的不经济性。外部不经济性包括两个方面的不经济性,一个是贸易的产品在消费过程中的外部不经济性,一个指贸易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外部不经济性。对于外部不经济性,这里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外部性和内部性相对应,指的是如果一个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不能计入交易的成本或市场价格中,就是指的经济活动的外部性。这里有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北方的冬天各个企业要烧锅炉取暖,锅炉的固定成本,所烧的燃料都可以计入取暖的成本中,但是燃烧过程中所使用的氧气是不计入取暖成本中的,这个呢,使用大气中的氧气本身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但是不被计入到成本中,我们称之为一种外部性的部分,而取暖使用的锅炉、所用的燃料,可以计入成本中的东西,我们称为内部性的内容。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不经济性,如果一个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是有益的,我们称为经济性,如果是不利的影响,我们就把它称为不经济性。我们首先举一个外部经济性的例子,例如我们见过的太阳能热水器,取得热水的成本包括购买太阳能热水器这个设备的成本和水的成本,这些作为成本都计入到取得热水的成本,属于内部的东西。但是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时使用的阳光便没有计入成本中去的,这种不需要计入成本中的光能所产生的影响是有益的,这就是外部经济性。但是大量的生产过程中不计入成本中的内容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即外部的不经济性,比如说,在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相应的环境标准,在这些国家的企业排放的污水或废气是不被计入到成本中的,这是属于外部性的内容,而且这种行为又造成了环境的污染,是外部不经济性的行为。所以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上讲,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原因就在于这种外部不经济性的成本没有计入成本中去。另外存在一种消费行为的不经济性,例如你到超市去买东西,为了方便你带走,超市免费给你提供一个塑料袋,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是一种外部性的东西,消费者使用过后,将难以降解的塑料袋丢弃会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这是消费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体现。环境经济学就认为要解决环境问题呢,就需要将这种外部的环境成本内在化。这种环境成本的内在化不外乎通过两个途径。从消费的角度看,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产品品质环境标准,从生产的角度看主要就是PPMs标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从这个角度能较好的解释PPMs标准的产生。这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任何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都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当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以后,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会去保护环境来降低生产的成本。一个例子是过去发达国家经常把那些高污染的企业移植到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这实际上就是环境成本内在化的一个结果,因为在发达国家,实行严格的环境标准,已经将环境成本内在化,在本国生产,环境成本就会很高,因此他们选择不需要支付环境成本的发展中国家作为这类高污染的产业的基地。另一个角度,就是从WTO规则的演变来看PPMs标准的由来。大家都知道WTO的前身是GATT。GATT它本身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只是ITO宪章的组成部分,由于考虑到ITO的内容可能会对一国国内的经济政策产生影响和牵制,以致得不到美国的支持,所以就先将GATT单独出来。从GATT产生的背景来看,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世界环境问题,它纯粹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贸易的发展。因此GATT中不会出现环保的字眼和环境标准的内容。到了GATT第七轮谈判的时候,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人们的一个共识,另一方面,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问题,而且环境问题已经不是个别国家的环境问题而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注意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保护好环境,因此在设立WTO时就考虑到了环境问题,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专门用于协调国际贸易和环境政策的关系,监督环境贸易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以避免贸易保护。因为WTO的主要目的还是通过规范性文件确保自由贸易的实现,但是它又不能忽视国际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国际环境保护中,虽然说贸易政策不是唯一的,但是,在今天是最为有效的一个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环境标准开始在WTO规则中出现了,最典型的是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和《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中。

三、PPMs标准的分类

PPM标准从不同角度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从定义本身,我们可以将它分为两种:生产过程的标准和生产方法的标准。生产过程的标准主要指那些工业制成品的加工方法和加工过程方面的标准,大家这里注意一下,有些加工方法和加工过程方面的标准并不是环境保护方面的,比如说,标准化法里的有些标准是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等,我们在这里谈的是与环境有关的PPMs标准。在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公约中,对于某些物质的使用是有一些限制的,这些限制有些就是对工业制成品的加工方法和加工过程的一些限制,就属于PPMs标准。对生产过程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持两种不同的态度。在发达国家,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对环境保护有更高的要求,因此积极地推动PPMs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便保护环境,不仅是要保护他们本国的环境,也要保护其它国家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全球环境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这是发达国家推动PPMs标准的一个理由。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就是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这是因为在发达国家,有些产品生产的成本已经内在化了,而在发展中国家有些产品的环境成本没有内在化,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同产品比没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发达国家便推进国际贸易中的PPMs标准。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持一种更消极的态度,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水平不允许在本国采取同样的PPMs标准;还有一个原因,发展中国家整个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环境对污染的吸纳能力和容忍能力要比发达国家要高,因此他们在国际贸易中推动PPMs标准并不是太积极。

另外一类是指生产方法标准,在国际环境保护中特指捕猎动物、砍伐和管理植物及获取相关制成品的一些方法标准,同样的,这些方法标准并不都是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还有一些是和社会的生产习惯有关系的。比如我们国家的豆腐为例,在生产豆腐的过程中,你可以用卤水来点豆腐也可以用石膏来点豆腐,都可以使豆腐凝固,这就是不同的生产方法。还有欧盟禁止进口用腿夹的方式来捕获动物获得的皮毛,因为用这种方式捕猎动物会让他们承受更长时间的痛苦和恐惧,这是不符合动物福利的理念的。这里的标准和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也有一些是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比如说欧洲和加拿大对美国的荷尔蒙催生的牛肉进行禁止,虽然现在没有科学证据表明荷尔蒙催生的牛肉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它出于一种担心,现有的技术不足以发现其中的隐患,所以对这种生产的方法进行一种限制。因此按照定义,PPMs标准可以分为生产过程的标准和生产方法的标准。

根据使用不同的PPMs标准生产出产品的不同,可以将PPMs标准分为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和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所谓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指适用不同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标准,最终产生的产品是不一样的。我们还拿大家比较熟悉的电冰箱的例子,你用氟利昂生产出来的电冰箱和你用异丁烷作为制冷剂生产出来的电冰箱,虽然都是电冰箱,是同类产品单并不是相同的产品,前者在使用过程中会给臭氧层造成破坏,或者则不会。这就是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另外一类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适用不同的PPMs标准,最终生产出相同的产品。什么情况会出现,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纸张,用不同的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会生产出品质相同的纸张,但是不同的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的影响。例如加拿大制造纸浆用的是木材,在他们砍伐木材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环境保护,采取科学有序的采伐方式;假设同样用木材生产纸浆的国家,例如东南亚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砍伐森林时是滥采滥伐或批量采伐的方式,这是一种不环保的方式,会给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进一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净化,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但是这两个国家在最后生产出来的纸浆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虽然殊途同归,用不同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生产出相同的产品,但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在这里介绍这两类不同的PPMs标准的目的在于接下来我们会介绍这两种不同的标准在与WTO标准冲突时的不同做法。

PPMs还有一些分类我在这里就不作介绍,因为大家知道各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不一样,无法实现一个统一的PPMs标准,因此PPMs标准的制定者多是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

四、PPMs标准对国际环境保护的意义

在我们介绍PPMs标准的由来时,我们也介绍到它对国际环境保护的意义,它不仅保护了本国的环境,也有利于保护它国尤其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国的环境,因此PPMs的出现对国际环境的保护有很大的贡献。而且,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对于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实现有促进作用。人们可以发现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方面,不仅从产品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加以关注,而且关注产品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即对上游污染的关注。这实际上是环境保护意识的一种深化。

当然PPMs标准在使用中也会存在两面性,一方面它对国际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正如我们刚才分析的,另一方面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间,PPMs标准必然会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的障碍,可能会与全球贸易自由化发生一定的冲突。这是PPMs在适用中的两面性。

五、环境保护的PPMs标准与WTO非歧视原则的冲突

国际环境保护为什么会与WTO发生冲突,PPMs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联结点。

我们先来看看WTO规则法律上的基石。WTO的目的包括它的前身GATT的目的都是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消除贸易壁垒。最常见到的方式就是所有的产品和市场在一个共同的平台上,从WTO规则来看,它是通过非歧视原则来组建这个平台的。非歧视原则有两个部分组成,一个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强调外外平等的最惠国原则,另外一个就是强调内外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所谓外外平等就是指本国的市场要对其他所有国家平等开放,例如要给A国、B国、C国的产品相同的待遇,我们平时讲的最惠国待遇就能实现这一要求,不管是从关税上、入关程序、商品检验上等都给予相同的待遇标准,也就是相同的产品相同的的待遇。当外国产品进入到本国境内以后,又要和本国的产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给外国产品和本国产品相同的待遇,这就是内外平等,通过国民待遇来实现本国产品和外国产品一种平等的竞争。这就可以保证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交易可以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进行。这是WTO的一个最主要的基石,归结到产品上,就是相同产品相同待遇,不管是出口国之间还是与进口国之间,都实现这种平等。

再来看看PPMs标准对此持一个什么样的态度。首先回忆一下刚才我们谈到的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和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对于与产品相关的PPMs标准适用的还是相同产品相同的待遇。比如说欧盟和日本对于农产品的进口,对农药的残留量制定了一个标准,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生产方法,导致农产品中的残留量超过这个标准,这样根据产品的标准就可以将不合标准的产品排除在外,所以与产品相关的PPMs标准最终还是实现了相同产品相同待遇。但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就出问题了,因为按照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就要给相同的产品以不同的待遇。回到我们刚才的纸浆的那个例子,一个使用环保的方式生产出来的纸浆,一个是用不环保的方式生产出来的纸浆,这两个纸浆是一样的,但生产方式对环境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就需要用一种贸易方式来限制不环保方式生产出来的纸浆的贸易,例如增加一些环保税费或者禁止其进口,此时就需要对相同的纸浆由于它生产方式的不一样给与不同的待遇。在WTO机制下,一个很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墨金枪鱼的案例。当时美国提出,美国的渔民和墨西哥的渔民都在捕捞金枪鱼,但是美国渔民在捕捞时使用了驱赶海豚的方法,因为金枪鱼和海豚经常生活在一起,采取驱赶的方法就会减少对濒临物种海豚的伤害,但是墨西哥在捕捞金枪鱼时没有保护海豚的措施,但是最终捕捞出来的金枪鱼是一样的。美国允许本国渔民的采用驱赶海豚的方法捕捞的金枪鱼在本国市场上的销售,而禁止墨西哥的没有采取保护海豚的措施而捕捞到的金枪鱼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这就是对相同的产品给予不同的待遇。当然这个案件,美国最后败诉了。这里呢,主要介绍PPMs标准在适用时会造成相同的产品不同的待遇,而WTO规则要求相同的产品相同的待遇,这样,国际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国际贸易的要求之间的冲突就产生了。

六、PPMs标准与WTO非歧视原则的协调

对于这个冲突,世贸组织在建立之初就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下面我们就来看看,PPMs标准与非歧视原则是怎么进行协调的。一个背景就是,WTO规则需要正视环境保护的需要。而另一个背景是,从国际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由于在PPMs标准问题上与WTO规则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环境保护与全球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毕竟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单纯的仅仅只强调其中某一个因素,因此环境保护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做出让步的典型表现就是将PPMs标准作出一定的分类:一类是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一类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是“相同产品,不同待遇”,但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在具体的适用当中仍然是“相同产品,相同待遇”,这与世贸规则中的非歧视原则是一致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分类的方式就为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为WTO规则采纳创造了基础。因此,WTO规则采纳了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这种采纳一方面不会与原先的非歧视原则产生冲突,另一方面也迎合了环境保护的需要。

七、“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仍无法为WTO规则采纳

当然,这个问题仍然存在,冲突并未解决。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仍然不能为WTO规则所采纳。除了上面说到的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相同产品,不同待遇”和世贸规则中为促进贸易自由化所坚持的“相同产品,相同待遇”的原则冲突之外,还有一些原因也使得世贸规则无法采纳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其一是由于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的实施会导致国内法的域外效力。而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不会导致国内法域外效力。因为与产品有关的PPMs标准实际上对产品进行控制的时候,是指进口国对出口国的产品进入本国境内的时候要求产品符合本国产品的环境标准,因此这个标准针对的是进口的产品,即产品进入了本国的法域范围内的时候才有效。而如果这个产品不进入到本国,这个产品标准就不加以干涉。比如说,中国山东的农产品出口到日本,日本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有一定的标准,山东的农产品生产者只有在其产品要进入日本国的时候才会受到日本标准的管辖。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受到日本PPMs标准的管辖。但与生产无关的PPMs标准就不一样了。这时候它管辖的不是当产品进口到该国时才发生效力,而是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就受到其约束。比如刚刚提到的美墨金枪鱼案件当中,美国制定的PPMs标准中规定了捕捞金枪鱼的方法。这样就要求墨西哥的渔民在捕捞金枪鱼的过程中就必须遵守美国的法律,只有这样的产品才有可能进入美国的市场。这实际上就意味着美国的法律已经伸到了墨西哥的法域里面。这样就很可能导致国内法的域外效力。这与WTO规则的精神也是相冲突的。因为WTO规则尽量避免相关的法律规则影响到成员国的内政。这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不能为WTO规则采纳的又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在于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实施会为贸易自由化带来非常多的障碍。这些障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现有的经济、技术水平的参差不齐,各国没法制定统一的PPMs标准。因此PPMs标准都是各国通过国内法的方式来制定。那么,当一个国家想要限制外国的产品进入本国的时候,它只要将本国的PPMs标准作一个修改,就可以有效的将外国的产品排除在外。另外,也会给生产国带来很多的障碍。因为各国的PPMs标准并不一样,一个工厂的产品不一定只出口到一个国家,很可能要同时出口到五六个国家,那是不是意味着要用不同的PPMs标准、不同的生产方式来生产同一种产品?这样必然会给贸易的自由化带来新的成本。而且,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的实施涉及到产品的生产方法,生产国的PPMs标准如何让进口国接受呢?这时候可能还需要让进口国的专家来进行评估等等,这些都会给贸易自由带来新的障碍、新的成本。所以,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至今无法被WTO规则直接采纳。

八、PPMs标准与WTO规则冲突的解决

那么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WTO规则和PPMs标准的冲突点在于“相同产品相同待遇”和“相同产品不同待遇”上面。而“相同产品”应该说是整个GATT的基石。因为GATT规则,不管是最惠国待遇还是国民待遇,都是建立在“相同产品”的认识之上。要解决WTO规则与PPMs标准的冲突,就需要绕开非歧视原则。因为非歧视原则不可能推翻,它是整个世贸规则的基石,一旦非歧视原则被推翻,世贸组织的贸易平台就没法实现了。因此只能绕开它。GATT本身有一个安全保障的机制,那就是我们经常讲的一般例外条款。在这个条款中,其中有两条是经常被人们所采用的,现有的一些案例也予以适用。一个是20条的(b)款:“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遵守前面条款的规定,比如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可以不遵守非歧视原则。另一个是20条的(g)款“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绕开非歧视原则。但这里实际上是存在一个问题的,GATT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建立在“相同产品”的前提之上,甚至包括GATT第20条的一般例外条款也是建立在“产品”的基础上,而不是“产品的生产过程”基础上。那么如果要适用这个条款,有一个工作是必须要做的,需要对GATT第20条做一个扩充性的解释。对这个一般例外条款要强调不仅是针对产品而言,还可以针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这样的话b款和g款才可以被合法地适用。现在,这样的适用不仅仅是学者的一种推理,而且已经得到了世贸组织具体案例的支持。

我们来看与美国有关的两个海洋产品的案例。一个是前面提到的美墨金枪鱼案,还有一个是美国的海虾海龟案。在美墨金枪鱼案中,专家组很清楚的提到,由于美国使用的是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所以判定美国是诉败的。但我个人认为,美国在该案中的败诉不在于它是否使用了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我发现关键在于在整个案件的过程中,美国没有尽力去证明这样一个问题,即:使用了驱赶海豚的装置所捕捞的金枪鱼与不用这种装置所捕捞的金枪鱼在对海豚的保护上有一些非常明确的差异性。美国没有很清楚的证明这个问题,所以专家组没法采纳。我想如果美国能够明确的证明的话,这个案件不一定会是这样的判决。因为在海虾海龟案当中,同样是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专家组就认可了。在海虾的捕捞过程当中,用不同的捕捞方式可能会对濒危的海生生物海龟的产卵造成损害,使得海龟的存续受到威胁。美国援用的是GATT一般例外条款中的(g)款,即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应该对那种不采用保护海龟产卵的捕捞方式所捕捞的海虾的贸易进行一定的限制。最后专家组在这个问题上认可了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同时专家组也指出了美国在适用这个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中的七个适用不当之处。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中看到,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确实已经开始被世贸组织和世贸规则在对具体案例的解释和处理中采纳。当然,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例子。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保护国际环境的PPMs标准在世贸规则里面有一种适用的正常途径,而不是通过个别的案例来进行专门的审查。我个人的设想是,因为有一些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确实不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或者可能是出于生产的习惯、甚至出于宗教的习惯而产生的。这时候作为世贸组织的专家组就必须有能力来辨别,哪一些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是为了环境保护的目的,哪一些不是。而现在的世贸组织的专家组里面根本没有环境保护的专家,因此就没有能力进行这个区别。所以需要引入这些方面的专家,同时还需要将现在多边环境协议的内容引入到WTO规则当中。对这个引入机制,我自己曾经做了一个设想,那就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之初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入到世贸规则当中,专门有一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既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世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不能在世贸规则当中建立一个“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协定”呢?我觉得完全有可能做到。那么这样就可以把国际环境保护的多边协议的内容引入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平台上来,也就可以使国际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协调发展。这是我个人的一些很简陋的想法。今天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龚向前:谢谢黄教授精彩的演讲。让我们对贸易和环境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下面的时间留给大家提问。

问:我想请问一下世贸组织有没有在某些领域或针对某些产品制定一些全球性的PPMs标准?

答(黄辉):目前没有。世贸组织中最典型的适用PPMs标准的,有两个协议:《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提到如果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允许各国采取例外绕过非歧视原则。因为世贸组织毕竟是一个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宗旨的组织,虽然它有一个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其工作主要是监督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中是否真正为了环境目的,因为有些国家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帜设立新的贸易壁垒,这个委员会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因此它的宗旨还是为了贸易自由化服务的。

问:在每年开WTO年会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很多环保组织都会有一些过激的行为。您刚刚提到,只有一些以个案判决的形式承认某些PPMs标准,并没有制定全球性的标准。这是因为各成员国的政治利益没法协调,还是因为像您所说WTO就是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的组织而牺牲了环境利益?

答:我个人的理解是“术业有专攻”,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目标和宗旨。如果要求WTO组织成为一个世界发展的全面的平台,也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可以通过其他的环境组织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世贸组织中所有的专家都是经济方面的专家,更关注于经济贸易方面的问题。

问:刚刚您提到的金枪鱼案和海龟海虾案,都是发达国家借用这些标准来抵制进口排除WTO基本规则的适用。相对来说,采取粗放式的、对环境健康有影响的方式进行生产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里涉及到一个“集团利益”的问题。另外,在海龟海虾案中,美国是有一个禁止使用特定装置的法案的,而国外没有,美国不能以自己的法案要求它国适用。这里的交易成本或者说外交成本是相当大的。请黄老师就这方面谈一下看法。

答:这就是刚刚说到的在与产品无关的PPMs标准,美国是有法案支持的,但没有权力要求其它国家的从业者也遵守这样的标准。这就必然出现国内法的域外效力问题。这在WTO规则中确实是不能接受的。因为WTO一直反对利用这个平台来干涉它国的内政问题。